作者lovelyvv (vv)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在推文中被人罵
時間Wed Apr 14 18:58:18 2010
事實經過:
我是原作者
我寫了文章如下
我再兩星期去看看
安慰我寂寞小芳心..雖然才3天兩夜..但有比沒有好呀..
他會在YALE
但我們相約在NEWARK..因為預算的問題..
他說會租車帶我逛紐約.
我有說我要去逛中國城說...XD
(但有朋友說紐約停車費很貴.買PASS逛紐約其實比較好.)
請問各位大大NEWARK有什麼地方適合兩人輕鬆的閒逛呢..
另外.紐約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有東西是一定要吃的嗎..
(當然希望價格不要太貴..付不起一餐要50塊美金以上的東西..T_T)
對了..我去的時間是4月中的週末.
然後推文
Q8F1:哇糙!據說很多台破麻的臭雞掰被洋懶葩肏幹到黑掉外翻糜爛勒
問題:
請問有辦法用刑事來處理嗎..??
有爬一下文
似乎是可以用污辱來處理
但有別人提到萬一告不成.對方會反過來告我污告..
是這樣子嗎..??
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知道這個是在鬧版時的免洗帳號.
可能也不一定真的找得到人.
但隨意惡意推文實在太過份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65.137.190
1F:→ alawyer:妳就指明是告該ID的使用者,就不會構成誣告。 04/14 19:06
2F:→ iamyamamoto:檢察官會不會不知道破麻的意思(有可能喔) 04/14 19:19
3F:→ depravity:放心吧 誣告認定超嚴的 XD 04/14 19:59
4F:推 hoboks:請看Law版 #1BmprIPZ 成立誣告罪我頭剁下來讓你當椅子 04/14 21:12
5F:→ hoboks:Q8嘴X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告他公然侮辱剛好而已 04/14 21:12
6F:→ hoboks:最好他又不是台北人 讓他多跑來台北開庭幾次也爽 04/14 21:13
7F:推 jarlinlove:那個id常看到在亂罵人~~~! 04/15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