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寫存證信函請補習班退出補習並退費
時間Mon Apr 12 00:22:09 2010
先假設你是在台北市補習好了
依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三十三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
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
過新臺幣一千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二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
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三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
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四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
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五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
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
五十。
六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
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 二十五條第 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該學期部
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費。
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或其他收
費項目。
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直接按照規定請補習班退費就好
應該可以省去存證信函了吧?
※ 引述《army1990 (arm)》之銘言:
: 我朋友於瀏覽網路,發現某電腦補習班廣告其補習課程
: 朋友乃至補習班之門市中心報名參與電腦補習課程,但上過兩節課之後,
: 我朋友以本身工作上業務加重,時有加班需要無法上課為由
: 向補習班提出退出補習、返還款項之要求。
: 請問我朋友要怎麼寫一封存證信函給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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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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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