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mour (秘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詐騙的後續處理
時間Wed Apr 7 16:50:45 2010
事實經過:
去年,舍弟打工認識一名男子(王君),很年輕74年次的,他是舍弟工作的地方的客人
可能因為彼此聊的來,變成朋友
後來,舍弟把王君介紹給家母認識,此段期間,他們三位的來往頻繁
王君稱其父母常年不在台灣,自己有意願要在台灣置產,開始對家母跟舍弟洗腦
◎王君透過我家,跟某建商買了一間成屋
◎王君以家母的名字,在全國電子購買家電
◎王君透過我家,買了一台二手車
◎陸陸續續又從我家騙走不少錢
在這段期間,王君曾多次請其『父母』打電話感謝家母,藉此博取信任
( 我把父母標記起來是因為,事後發現其父母早已不管他多年 )
跟我的家人常出遊,常會接到貌似對方很有錢的電話
就是常做出一些博取我們信任的舉動
甚至,帶家母到其家外!!讓家母得知他家真的有豪宅
( 有房子沒錯,是他家的沒錯,但是他離家多時 )
請知名保全公司的小主任,去那間房子安裝保全
該主任跟他家合作多時。知道王君是他客戶的兒子,但是不知道王君以離家
等到我們發現不對的時候,王君開始推託,然後就人間蒸發了
後來,王君因為偽造文書(??這部分不確定)被警察抓到
然後,我家有接獲通知去協助調查,順便告王君詐欺
◎房子,我們後來退還給建商
◎車子,被王君典當掉了,此部分二手車商可以協助作證
◎家電,已購買不能退貨,還被建商要求抵押當作違約金賠償,家母還是要付家電的錢
◎王君在那段期間,從我家陸續騙走約六、七十萬(可能不只?)
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傳喚我們兩次,但是聽檢察官說王君都沒出庭
第一次,只傳喚家母跟我弟,因為他們是告訴人
第二次,則傳喚我們三個,因為我也有借王君錢
在第二次時,檢察官有問我們要不要請求民事賠償
他當時還告訴我們,宣判時會問我們要不要民事賠償,可以那時候一併告訴法官
農曆過年前,我們接到判決書!!
王君對簡易庭法官宣稱,車子我們開走、房子跟家電由我們處理了
他承認犯罪,但是跟事實有出入之處
當時,王君已經被關入監獄
家母在收到判決書前幾天,有收到自稱是律師的人來電
但因時下詐騙案件過多(?)所以家母不予理會
事後,該律師說,他不知道王君所言並非事實
他是王君的女友聘請的??!!
判決書中,並未提到有關民事賠償的部份,王君也僅輕判數個月
家母收到判決書後,有去函要上訴
前幾天,我們收到高等法院的開庭通知了
問題:
請問各位
1. 我們要請律師嗎??舍弟說去到高等法院是不是要請律師??
2. 關於民事賠償的部份該如何請求??
3. 我們需要負擔費用嗎??家裡被王君騙走不少錢,真的是勒褲頭在過日子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_______ _______)> 感謝各位看到這裡,還請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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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3.128.122
1F:推 hoboks:這次記得要附帶民事賠償 損失範圍全部請求 04/07 16:53
2F:→ hoboks:請律師當然要費用 行情一審六萬 04/07 16:54
3F:→ alawyer:至少先找律師諮詢看看吧。這樣講蠻籠統的。 04/08 01:00
4F:→ alawyer:不過請律師的好處,可先聲請閱卷,看王君之前是怎麼講的。 04/08 01:01
5F:→ paramour:<(_ _)> 謝謝兩位 04/09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