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jtcgtv (dreamsto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財團法人特別補償基金追償
時間Tue Apr 6 21:10:43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呃,我有點忘記了,95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一位田姓老伯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馬上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在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當時候應該是機車的責任險過期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弟未滿十八歲,無照駕驗載著我
因為騎車的路上與我談話之間沒有注意到馬上的行人
嗚了喇叭,阿伯重聽,撞上了
當時就報了警,做了筆錄
那時候保險賠了一百四十萬,沒經過我們的手,直接給了受害人家屬
那時候陸陸續續也支付了手術費,醫藥費及看護費
後來和解沒談成
時間也過了,刑事也沒得告
然後就不了了之直到現在
六、問題
最近收到了「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法務處 函
信件內容的大意是說他們基金於給付請求權人補償金一百四十萬元後
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強調他們依法具有執行力
然後給了我們他們的戶名及帳號,還附上影本供參
然後要我們收到的十日內儘速和他們基金洽商償還事宜
逾期要依法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然後下面附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40條第1項
及第42條第2項
一開始我們接到這掛號心裡很擔心
我弟就打電話去找信裡面寫的承辦人
承辦人跟我弟說,如果可以一次付五十萬的話
那就不用付到一百四十萬
(這是可疑點之一)
另外他們寄來的信就是二頁,一頁是上面的內容大意
另一頁則是他們帳戶的影本
(這是可疑點之二)
我媽有在警察局當志工
有問警察這件事
警察說有可能是詐騙
也說信上都沒有那種法院蓋的紅色大印章之類的
所以我們就不以為意
也沒有再理會
可是今天又收到一次
一樣也是卦號,信的內容一樣
我想問版上的大家
因為我上網查不到這個帳戶號碼的相關資料
另外也查不到若此基金會要向我們求償有所謂的求償期嗎?
還是其實這只是一件詐騙的案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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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0.14
※ 編輯: tzjtcgtv 來自: 114.41.20.14 (04/06 21:12)
1F:→ Eventis:請上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查詢求償程序. 04/06 21:20
2F:→ Eventis:附帶一提,雖然有求償權,但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並未有賦予其 04/06 21:23
3F:→ Eventis: ^^^^^^^^強制汽車 04/06 21:23
4F:→ Eventis:得為執行名義或得逕送強制執行的優惠. 04/06 21:24
5F:→ power7: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代位權是自補償起兩年內要行使 04/06 21:26
6F:→ power7:保險賠給對方確定是什麼時候呢?看代位權有沒有超過期限了 04/06 21:27
7F:→ power7:超過該基金也不能向你請求了 強制險法第42條3項 04/06 21:28
8F:→ Eventis:Orz...其實上面那個附帶一提,是要說,原文那個"依法具有執 04/06 21:28
9F:→ Eventis:行力"並不存在,除非之前判決過或收過支付命令且未異議. 04/06 21:29
10F:→ Eventis:但是如果真的這樣的話,應該不至於會收到這封信才跑來問,之 04/06 21:30
11F:→ Eventis:前應該就被嚇過一次了. 04/06 21:30
12F:→ Eventis:而且如果對方真的有執行名義,直接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不需 04/06 21:33
13F:→ Eventis:要先來打招呼.反正上面該基金可以找到聯絡方式(碰到這種不 04/06 21:35
14F:→ Eventis:要照來信上面的聯絡方式去問啊Orz),就算不上網也還有165. 04/06 21:35
除非這通電話有詐騙到其他人
才會被顯示為詐騙電話
打到165他只會說他會幫我們記錄這通電話而已
※ 編輯: tzjtcgtv 來自: 114.41.20.14 (04/06 21:37)
15F:→ Eventis:165又不是只有詐騙電話,什麼詐騙都可以打去問"這是不是詐 04/06 21:40
16F:→ Eventis:騙". 04/06 21:40
17F:→ Eventis:不過,如果是我,這封信我就直接回收了;但對當事人來講,還是 04/06 21:45
18F:→ Eventis:請您跑個周全問個安心. 04/06 21:45
19F:→ Eventis:安定不下來的話就算講千百次應該是詐騙,往往當事人還是放 04/06 21:48
20F:→ Eventis:不下那最後一點風險(,然後就中招了Orz).最壞的打算來說,不 04/06 21:49
21F:→ Eventis:過就是到時真要強制執行的時候,拖一下執行然後把該賠賠出 04/06 21:50
22F:→ Eventis:來,也不會有什麼額外的損失,就是心臟可能會變大顆一些Orz 04/06 21:50
23F:推 fasiocolor:打到真正的財團法人特別補償基金去問不就弄清楚了? 04/06 21:53
24F:→ tzjtcgtv:因為信裡留的電話,跟網路上放的電話是同一隻電話 04/06 21:56
25F:推 fasiocolor:這就奇怪了? 04/06 21:58
26F:推 monologist:請問一下,強制險的醫藥費上限不是到20萬而已嗎? 04/06 22:55
27F:→ wkz:原則是如此,但如果有造成殘障,要依殘障給付標準給付。 04/06 23:25
28F:→ wkz:看了看,感覺不像是詐騙的,因為詐騙的通常都是撥給你電話顯示 04/06 23:36
29F:→ wkz:是機關電話,他會叫你用原手機或有線電話回撥,這樣才會又轉到 04/06 23:37
30F:→ wkz:詐騙集團的電話,如用其他電話打就破功了。而他是留在信上... 04/06 23:38
31F:→ Eventis:但是執行力並不會平白無故蹦躂出來的呀@@a 04/06 23:45
32F:→ wkz:我想可能是他們雙方溝通的問題,一般民眾對請求權、強執都似懂 04/06 23:56
33F:→ wkz:非懂,突然間接到了這信件,也抓不著頭緒...總之,還是多求證 04/06 23:57
34F:→ Eventis:特別是重複的信件來了兩次,第一次就十日內聲請強制執行了, 04/07 00:10
35F:→ Eventis:結果沒理它對方不但不強執還大發佛心再來一次0.0" 04/07 00:11
36F:→ Eventis:好歹也是訴狀繕本或支付命令啊..........(疑惑) 04/07 00:13
37F:推 cawba:意思就是你們沒賠半毛錢 那140萬是基金會出的 現在基金會來 04/07 04:30
38F:→ cawba:跟你們要了... 04/07 04:31
39F:→ cawba:我看了一下基金會的賠償標準 殘廢分15級 最高可賠150萬跟死 04/07 04:33
40F:→ cawba:亡一樣 所以能拿到140萬應該是重度殘障了 對方真的很好心 沒 04/07 04:34
41F:→ cawba:有到警局告你們 要不然你們兄弟倆都要去坐牢了 -.- 04/07 04:34
除了那一百四十元全數都給他們
另外也支付了其他醫療費用及看護
並且我弟跟我媽也有到法院類似感化教育為期三年
我們很有心要與他們和解
但我們也拿不出再多的錢
可是他們不願意和解
然後事情過了很多年
之後也沒有跟他們再連絡
突然寄來了這封信
※ 編輯: tzjtcgtv 來自: 125.230.35.131 (04/0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