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engsg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醫療糾紛
時間Thu Apr 1 16:51:58 2010
事實經過:
97年到醫院開刀 事後發現開刀拿掉不該拿的神經(當然這要經過鑑定)
98年提出"民事"的損害賠償
而這名醫生在答辯狀中 以更改過的病歷出來答辯 所以
我在98年9月又按鈴告他偽造文書........
問題:
一般的醫療糾紛通常就直接告"刑事"的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但當初怕有誣告所以就先告了民事(有請律師)
想問
1.因為刑事是後來才告的是否會影響到民事呢?
2.我是否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提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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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想問一下律師到底要幫我們做甚麼事?
我請的民事律師 幫我寫完狀紙後就說等鑑定結果再說...........
因為偽造文書是由民事案件中延伸出來的 這樣他不用幫我們找證據提告嗎?
民事收了10幾萬...............問他告刑事
他說那你要再拿錢出來我才能幫你告......所以才自己按鈴
可以大概跟我說律師到底要幫我們做甚麼事嗎?
例如了解案情?發現問題的癥結點?還是說民事不用做這些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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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124.55
1F:→ alawyer:你的問題應該要問你的律師。簡單說,是辦理當初委任範圍。 04/01 17:46
2F:→ alawyer:如果嗣後訴訟中才有偽造證據等事,當然不在受任範圍內。 04/01 17:47
3F:推 hoboks:結果你現在應該也不能告過失傷害了 04/01 18:43
4F:→ alawyer:沒關係啊,告偽造文書了嘛~ 04/01 19:39
5F:→ fallengsg:一開始不直接提刑事是怕有誣告的狀況所以直接提民事下去 04/01 23:38
6F:→ fallengsg:想要由醫療鑑定來討個公道......結果他用竄改的病歷出來 04/01 23:39
7F:→ fallengsg:答辯才會告刑事....... 04/01 23:39
8F:→ alawyer:誣告?只要確實有就診、就診後確實發生問題,因而提告, 04/01 23:43
9F:→ alawyer:就不會有誣告。這部分你的律師沒有和妳說明嗎? 04/01 23:44
10F:→ fallengsg:律師沒說這個........他說要提民事就來................ 04/02 00:28
11F:→ fallengsg:現在這個律師......就只要等鑑定結果........這樣10W... 04/02 00:29
12F:→ alawyer:醫療糾紛很難打,關鍵在於鑑定報告,而鑑定報告的關鍵在於 04/02 00:45
13F:→ alawyer:如何行文請求鑑定事項(就是問鑑定機關的問題)。 04/02 00:45
14F:→ alawyer:我有件案子,就是因為當初請求鑑定事項沒問清楚,雖然醫死 04/02 00:47
15F:→ alawyer:人,但醫生無過失也無須賠償,纏訟九年多,最高法院更審後 04/02 00:48
16F:→ alawyer:,高等法院最近才改判醫生和醫院要連帶賠償。足見醫療訴訟 04/02 00:48
17F:→ alawyer:的困難。開價十萬的律師應該很有訴訟經驗,或許就醫療方面 04/02 00:49
18F:→ alawyer:可以與律師再溝通看看。 04/02 00:49
19F:→ alawyer:若真的無法溝通或不信賴,可解除換律師或另新委任其他律師 04/02 00:50
20F:→ fallengsg:我請的律師沒醫療.....是親戚介紹...... 04/02 01:50
21F:→ fallengsg: 背景 04/02 01:51
22F:→ fallengsg:開過一次庭 現在解除委任只拿得回來一萬.............. 04/02 01:52
23F:→ fallengsg:就如你所說的鑑定 題的問題很重要!但是我跟律師都沒有專 04/02 01:53
24F:→ fallengsg:業的醫療知識 當初沒考慮清楚就請了這個律師 現在也不知 04/02 01:53
25F:→ fallengsg:道要怎麼辦所以才上來問....... 04/02 01:54
26F:→ fallengsg:這個律師事專打"民事案件" 對求償很了解............囧 04/02 01:56
27F:推 hoboks:一般的律師都沒有醫療背景 也未必有醫療背景的律師才能幫你 04/02 08:00
28F:→ hoboks:求償 04/02 08:00
29F:→ hoboks:知道怎麼讓醫生跟醫院負連帶責任 或是直接讓醫院負契約責任 04/02 08:00
30F:→ hoboks:比了解醫療方面的知識來的重要:) 04/02 08:01
31F:→ alawyer:最好是律師與醫師的異領域合作。 04/02 09:40
※ tft897:轉錄至看板 medstudent 10/31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