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endipity7 (好不容易到了30)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仲介簽約
時間Thu Apr 1 11:43:09 2010
事實經過:
現在進入調解階段
結果仲介要求的金額,比買方多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
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
租金。 ^^^^^^^^
問題:
請問仲介費要給多少才算合理?
仲介似乎想趁機撈一筆
委託銷售契約書裡面會寫詳細的仲介費及相關費用嗎?
因為本人並沒有看過相關文件
幫友人問的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F:推 CCtonG:這種情況,仲介一般是請求仲介報酬,最高以交易金額6%計算 04/01 11:47
2F:→ CCtonG:不過就看委託銷售契約書怎麼寫,仲介應該不是請求賠償 04/01 11:48
3F:推 depravity:純屬於仲介方得到賠償的要求在13.2萬以內都合理 04/01 11:53
4F:推 depravity:你是買賣不是租賃不適用租金 請用220萬的6%算 04/01 12:34
^^以內
google過行情價 買是2% 賣是4%
不超過6% 是指小於6%(最高等於6%)
其實這是可以談的 只是仲介似乎.....
5F:→ depravity:一個半月租金是給租賃仲介用了買賣請用買賣的 04/01 12:35
6F:→ depravity:仲介付出工作勞力了他是得到他應得的不是撈一筆 04/01 12:43
7F:→ depravity:他放過妳恐怕就變成公司不放過她了 04/01 12:43
請問您說的JXXX是指?
事情從發生到現在 A妻都積極處理
所以希望能夠協助幫忙他 雖然說我也覺得我幫不上忙
但希望能盡快處理
8F:推 depravity:買賣不成了當然賣方該付的他也收不到一起跟買方求償啊 04/01 12:57
9F:→ depravity:我都說那是律師該賺的了看不懂請洽律師 04/01 12:58
※ 編輯: serendipity7 來自: 114.47.232.186 (04/01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