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andog (狗兒剩253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詐騙後續賠償問題
時間Tue Mar 30 01:16:34 2010
去年中遭到網路詐騙
目前詐騙集團的壞人已被抓到,不過他們都是車手,首腦在大陸,被害人約100人
被告4人,其中有2人有合請一個律師
上次被害人分批上準備程序的法庭,被告律師表示家屬希望能私下合解
家屬說,被告們是拿5%的佣金,所以希望賠被騙的20%金額做合解
法庭後私下跟律師談,他說我們可以寫希望賠償的金額,然後跟家屬討論
律師後來回覆,我希望的金額家屬無法接受,被告家屬仍堅持20%
後來律師回覆說,問我是否選擇另一個合解方案"償還全額但出獄後一年再履行"
各位法律朋友,想請問這樣是不是很沒保障
因為用常理推斷,被告都出獄了,財產都脫光光或本身沒工作,誰還會要賠你錢
現在要急著賠被害人錢是因為法院還沒審判定罪,所以律師爭取合解機會好減輕刑期
所以想請問如果律師說的償還全額的方案是不是只是要脫罪,然後沒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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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00.81.115
※ 編輯: longandog 來自: 122.100.81.115 (03/30 01:16)
1F:→ alawyer:有關這問題,既然是對方律師提出,建議還是找律師商討。 03/30 01:51
2F:→ alawyer:不過提供幾點參考如下:第一,被告的年齡。如果被告尚年輕 03/30 01:51
3F:→ alawyer:,服完刑後若尚屬壯年,應該可合理期待被告會有工作賺錢的 03/30 01:52
4F:→ alawyer:「機會」。當然,你的擔心的情形也是有發生可能。 03/30 01:52
5F:→ alawyer:第二,被告服刑的時間。如果被告服刑過長,出獄後就算懇還 03/30 01:53
6F:→ alawyer:,但現在當下與等到出獄後再還的期間,其中利息損失、通膨 03/30 01:54
7F:→ alawyer:等因素皆應考慮進去。畢竟現在的一萬元絕對與十年後的一萬 03/30 01:55
8F:→ alawyer:元「不等值」的。 03/30 01:55
9F:→ alawyer:第三,時效問題。如果和解,請求權時效長達十五年,加上履 03/30 01:57
10F:→ alawyer:行期間,則時效相當的長;若未和解,侵權行為短期時效僅二 03/30 01:58
11F:→ alawyer:年,且不因被告入獄而中斷時效。雖可透過訴訟方式中斷時效 03/30 01:58
12F:→ alawyer:,但時效亦僅延長成為五年,與十五年長時效仍有相當差距。 03/30 01:59
13F:→ alawyer:結論:無法判斷優劣,需就各情事為綜合判斷。 03/30 02:00
14F:推 depravity:要一年後請家屬提供擔保品吧 XDDD 03/30 05:49
15F:推 ganbaday:這真的很難,揪不出首腦...怎樣做都不對 03/30 07:48
16F:推 hcya:回應一下a大的推文:關於第二點,以幫助詐欺的刑度,加上假釋 03/30 22:17
17F:→ hcya:的考量,利息和通膨的影響應該不會太大?或者在談判時,提出 03/30 22:18
18F:→ hcya:加計法定利息的要求即可?而第三點,只要在時效快滿的時候記 03/30 22:19
19F:→ hcya:得換發債權憑證就好,時效是五年或十五年,似無太大的影響? 03/30 22:19
20F:→ alawyer:有關第二點部分,若涉及受害人數眾多,再一罪一罰的話,刑 03/30 23:16
21F:→ alawyer:的執行刑部分也很可觀,要求累加法定利息是個選擇。 03/30 23:17
22F:→ alawyer:至於時效,五年或十五年,這就見仁見智了。就是有些人剛過 03/30 23:18
23F:→ alawyer:五年才熊熊想起來這個債權。況且,五年換三次,十五年只需 03/30 23:18
24F:→ alawyer:換一次即可。其中的勞費,也就因人而異了。 03/30 23:19
25F:推 hcya:關於第二點 所以實務上不是認為一個出借帳戶行為是想像競合? 03/31 13:10
26F:→ hcya:謝謝指教^^ 還有第三點,換債權憑證我印象中不用錢吧?寫個申 03/31 13:12
27F:→ hcya:請書再遞個狀就好也可郵寄。不過怕忘記倒是真的~ 03/31 13:12
28F:→ alawyer:有關第二點,出借一個帳戶固是想像競合,不過本案被告是「 03/31 15:02
29F:→ alawyer:車手」,也就是領錢匯款給行騙者,和出借帳戶不同。 03/31 15:03
30F:推 hcya:了解~ 04/02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