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用FB罵髒話
時間Sun Mar 28 23:30:22 2010
※ 引述《shingmi (躲在你的衣櫃)》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姊姊和一個很糟糕的男人分手了
: 剛剛在FB上姊姊跟他討電話費的錢
: (因為那個男生叫姊姊辦亞太給他用)
: 講了一堆巴拉巴拉的之後
: 那個男生就是不想還錢
: 於是講了以下的話
: "妳的東西
: 鄰北不削用了
: 幹
: 機掰郎
: 沒給我罵過齁
: 感覺很爽嗎?
: 幹"
: 問題:姊姊覺得那個男生講這些話真的污辱到她了
: 請問這樣是否能夠提告呢?
能夠提告
刑事責任:刑法309公然侮辱罪
民事責任:不太了解你姊姊跟男友間的法律關係 原則上能夠要求返還代付的電話費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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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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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sundino:沒有公然吧 我覺得沒有多數人可共見共聞 我覺得啦 03/29 01:30
6F:→ ChrisBear:如果是FB留言版 只要是好友都可以看到就是公然 03/29 02:22
7F:→ kashi1:偷偷把設定改成大家都看得到就好了 科科 03/29 10:58
8F:→ hoboks:我沒有用過FB 拍謝 以為留言板就是大家都看的到 03/29 11:10
9F:→ hoboks:如果不是大家都看的到 感覺應該要叫做悄悄話之類的 03/29 11:10
10F:→ iscu:多數人可以看到 應該算公然 03/29 19:50
11F:→ iscu:目前大部分的人預設都是好友即可觀看..而很多人好友都上百 03/29 19:51
12F:推 ganbaday:沒用過FB ,但有FB的好友一定在兩位數以上 03/29 20:16
13F:→ ganbaday:所以對方跑不掉了,要個一萬元分手費吧(無誤 03/29 20:16
14F:→ ganbaday:當然對方如果寧可被判個十天罰1萬罰金給國家也不錯 03/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