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sunawu (Flor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其他房客偷竊,是否可要求退租並返還押金?
時間Sun Mar 28 21:02:03 2010
事實經過:
我們分租一間雅房已逾半年,
公共設備有浴室一間、陽台洗衣機與冰箱,
有其中一間房客已是偷竊慣犯,
雖然都是一些小東西,
例如冰箱的水果、洗浴用品和清潔劑之類,
但就我自己所知的次數就已經十幾次(我自己的東西),
而且她很囂張,
用完之後還不會把東西歸位,
一副我就是要用的樣子;
因為這邊隔音不好,
所以經過走廊時房間都會聽得很清楚,
她也常常半夜拿手機開MP3進浴室,
我這間靠浴室所以就常常要忍受噪音至少半小時以上,
所以已經有一間受不了搬走了。
房東也把公共冰箱撤掉,
告知我們自己的東西不要放公共空間就好了。
但我很不喜歡這種姑息養奸的態度,
生活品質變得很差,
房東也沒有打算向她說些什麼的意思,
所以想要提前解約搬家。
問題:
我們租約是打一年,
今年八月底到期。
之前曾經因為其中一間的房客占用公共空間,
且把浴室、陽台弄得非常髒亂噁心想搬走,
房東說租約未到期所以不能,
我們只好隱忍下來;
這次事件其實也是歷經了半年隱忍,
覺得租房子把自己的生活品質搞得非常糟糕,
所以想要向房東提出提前解約,
請問可以要求退還押金嗎?
再住下去都要精神耗弱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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