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DaTea (天氣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拋棄繼承的相關問題
時間Thu Mar 25 23:39:37 2010
事實經過:
外公於上週過世了...不確定有沒有留資產..負債也不確定
所以我娘和阿姨和大舅舅...都確定要拋棄繼續...只有小舅舅要繼承吧
因為他有負債..如果外公有錢的話都給他..去清負債..
家族:
!長女(我娘) 三個小孩
!
外公 !大舅---- 二個小孩
!-------------!
! !阿姨---- 二個小孩
外婆 !
(10年前過世) !小舅---- 一個小孩
問題:
1 基本上小舅如果2或3個月法定期限內沒去辦拋棄的話..期限後我們孫字輩的
是否都確定不會有繼承的問題呢?
孫子輩是否要等到第一順位全都拋棄後..我們才可以辦理呢..還是可以先辦?
2 系統表是要一到四順位全都寫上嗎?.過世的也要寫嗎? (不過好像過世的也不會繼承)
3 拋棄繼承(通知)可以三個人一起寫在同一份上嗎? 還是要分開?
4 三個人要一起辦理的話"拋棄聲明書"可以一起擺在一起..一次寄去法院申請嗎?
5 最後^^"請問法院有在賣表格嗎...如果要補正的話..法院是會主動通知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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