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goer (巴士狗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醫療法61條
時間Wed Mar 24 09:43:33 2010
第 61 條
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請問衛生署在哪裡有公告?
之前看新聞說在網路上面促銷療程有犯法
但是翻施行細則又沒看到有關61條的事項
順便問在PTT各板PO類似"萬元療程免費送"的字眼,是不是違法或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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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24.82
1F:→ luckystar777:有違反醫療法喔 03/2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