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uhome (luluhom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我爸撞到人後續請大家幫幫我
時間Tue Mar 23 19:02:06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3/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被我爸撞到的婦人小腿肌肉腫起來 有驗傷 我爸有和他一起去檢查包紮
並無骨折外傷並大問題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但但須對方提出申請
五、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 我爸昨天騎一輛機車出門因為機車太久沒騎所以有點問題
本來要牽到機車行修理,但是因為太貴了就作罷
正要從機車行牽出來時 一發動引擎卻暴衝,結果撞到在騎樓抱小孩的婦人
六、問題:
現在因為我爸一直要賠對方錢 除了送對方將近1500的禮盒 還要包紅包3600
但是對方說那不用談了 她們很不滿意~
而且我家裡的人也不喜歡這樣
我們是希望我爸直接去調解委員那邊調解
但是我看了一下文章 調解委員好像比較不會給什麼意見
我想請問一下 一般這樣的情況 對方要賠償多少是合理的~
我爸算是過失傷害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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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53.222
1F:推 depravity:紅包少說也少個0 明知機車有問題還上路 @@ 03/23 19:39
2F:→ depravity:當然是過失傷害 還是妳覺得要算"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 03/23 19:41
3F:→ depravity:再多條公共危險?? 03/23 19:41
4F:→ depravity:另外妳爸還該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條罰鍰停牌 03/23 19:43
5F:推 keeperkai:那這樣到底是該調解?還是要送別人多個0的紅包? 03/23 20:02
6F:→ keeperkai:實在看不太懂XD 03/23 20:03
7F:→ rock0807:刑法185還不至於啦 主觀應該是過失 大不了就過失傷害 03/23 20:17
8F:推 cgy:保險是肇事者賠給對方喔,所以你們家要去申請,不是他們申請喔 03/23 21:13
9F:→ cgy:你要請他把醫療收據給你們,由你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主從關係 03/23 21:14
10F:→ cgy:要搞清楚(不過第三人強制責任險,騎樓算賠償範圍嗎?) 03/23 21:15
11F:→ wkz:騎樓算道路,但要釐清的是是否有駕駛行為了,如單純牽車發動 03/23 21:22
12F:→ wkz:尚未跨坐,即行暴衝,那非交通事故。 03/23 21:23
13F:推 a386036:w大如果可以解釋非交通事故,但也不影響過失傷害之要件 03/24 00:12
14F:→ a386036:不過是否為交通事故會影響保險之理賠 03/24 00:12
15F:→ wkz:對啊!因為上推文最後是說到保險理賠範圍,就繼續回了,至於說 03/24 21:34
16F:→ wkz:過失傷害認定部分,這在大家的認知上並沒有不同,不予重述。 03/24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