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ctao (貓仔馴獸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被計程車司機左轉撞到
時間Fri Mar 19 15:18:51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09/3/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被撞到的是直行的機車 受傷的是機車駕駛 當天有去醫院掛急診照X光 未開驗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交通警察有畫圖
但是似乎好像沒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但計程車那邊還有他們自己私下聯保財損 車已經由對方處理
五、事實經過:
3/10 晚上約八點多 女友騎車經由南港路往汐止方向行駛於外側車道
經過南港高工附近一處無紅綠燈的T字路口 計程車由南港路對向往台北方向行駛
到該路口時無預警左轉 女友煞車不及 直接正面往計程車車身撞上去
撞擊點在路口 剛過停止線附近 後方剛好有巡邏員警 立即過來處理
小弟到現場時已經轉由交通大隊處理了
六、問題:
因為不確定警察方面除了畫圖外 有無筆錄
今天擔心的是如果對方裝死
因為報案聯單上只有對方的聯絡手機電話號碼
如果對方裝死不接 是否可以請由警方這邊出面要求對方出面?
驗傷單這邊可否事後回去要求補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9.205
1F:→ Beijingman:直接告業務過失傷害,台灣開小黃的沒一個好東西 03/19 21:06
2F:→ wkz:1、警方不介入民事,沒義務出面做這種事。2、可。 03/19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