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ursday (jdjfhiojfihojgdpjdppih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警察有權力以"違規穿越馬路"拘捕行人
時間Sun Mar 14 16:54:10 2010
事實經過:
今天聽到一個親戚說他走在台北的路上結果被警察要求出示證件,
然後開罰單....罰了600
罪名好像是穿越天橋
這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警察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對非機車,汽車使用者開單
想必是我孤陋寡聞了
問題:
1.警察有權力要求腳踏車騎士或者行人出示證件嗎?
2.如果我那親戚當時說沒帶證件,
警察有權力以"未帶證件"拘捕腳踏車騎士或者行人嗎?
3.警察有權力以"違規穿越馬路"拘捕腳踏車騎士或者行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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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52.18
※ 編輯: Thursday 來自: 218.164.52.18 (03/14 16:54)
1F:→ roura:穿越天橋還是穿越馬路?如果是後者,常常發生喔。 03/14 16:56
2F:→ Thursday:如果是穿越天橋 就有罪? 03/14 16:56
3F:→ roura:我說的是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被罰錢常發生。請問什麼叫穿越天橋 03/14 17:16
4F:推 OAzenO:想必是聽錯了哪可能走天橋被開罰單?還是是從天橋下面穿越? 03/14 17:30
5F:推 depravity: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章 行人 裡面有處罰規定 03/14 17:58
6F:→ depravity:另外請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條"行人"也屬於可罰行為人 03/14 18:00
7F:→ Beijingman:行人本來就可以開罰,條子有權做你說的那些事 03/14 22:47
8F:→ rock0807:一堆警察怕麻煩都懶的開行人單 難得遇到這麼有guts的 03/14 23:39
9F:推 depravity:站前三越往NOVA方向就常有警察開啊 03/14 23:44
10F:→ Beijingman:樓上,現在沒看過在開咧,違規行人應該多開一點 其實行人 03/15 08:19
11F:→ Beijingman:因違規穿越馬路死傷案件也不少哦 03/15 08:19
12F:推 depravity:都在三月還有對面是M的中間開啊 03/15 08:33
13F:→ depravity:理由是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不能直接穿越 03/15 08:34
14F:→ depravity:那是個好地點 兩個斑馬線距離也差不多才100M 03/15 08:34
15F:推 Beijingman:還有開單哦?不過那裡車多,蠻佩服亂穿越馬路行人的勇氣 03/15 08:37
16F:推 depravity:開 車子被路口和遠方紅燈攔住中間沒車直接走的人XD 03/15 08:39
17F:→ depravity:我一直覺得有這空檔就是來表人的 XD 03/15 08:39
18F:推 duodio:士林夜市陽明戲院前面也常看到警察再開行人穿越馬路XD 03/15 09:25
19F:推 depravity:人多 又有左右兩斑馬線距離不到200M的就是好地方啊 03/15 09:40
20F:推 hoboks:M前面開蠻x的 03/15 10:18
21F:推 Beijingman:M那裡車流本來就比較大,為何不能開單 03/15 10:29
22F:推 hoboks:D大都說是趁沒車的時候 大家過馬路開的 兩邊斑馬線又有距離 03/15 10:40
23F:→ hoboks:雖說守法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警察這樣做於法也有據 03/15 10:41
24F:→ hoboks:最簡單的回答就是 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最沒爭議 03/15 10:42
25F:推 depravity:問題是很多人不走 距離不到2-30公尺的斑馬線 被開活該吧 03/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