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aquarius (亂青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有關詐欺與侵占罪名
時間Sat Mar 13 21:50:12 2010
※ 引述《line301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前鎮子
: 因為擔任合購團團長
: 收取費用後
: 由於賣家已經下標並且有網頁證明他有要漲價
: 而我拖了一鎮子時間因為我都在找尋有沒有別的賣家
: 重點是
: 我竟然白痴到會用假單號和假電話號碼欺瞞團員
: 因為我想要找到賣家讓大家不會收不到貨物
: 後來在板上承認後
: 也在收到各位團員帳號後馬上在隔天匯款成功給各位團員
: 有一位先生因為比較晚給我也在兩天內匯款完成
: 現在那位先生要告我侵占和詐欺
: 不知道這樣是否告的成
: 如果告的成我會被判多久
: 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位同學~ 你確定你有說實話嗎? 我已經給你N次機會了~
若欲知詳情,請版眾上中壢版就知道原委了 故事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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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8.252.130
1F:→ line301:吳先生 我只是把我的疑問提出來 03/13 21:53
2F:→ line301:打那麼多字太麻煩了 我只是想知道我匯被告幾年 03/13 21:53
3F:→ line301:我不會在發文了 就等警察通知我吧 03/13 21:54
4F:→ hoboks:果然刪文...Orz 03/13 21:56
5F:→ depravity:好在你有慧根連推文都留下 XD 03/13 21:56
6F:推 hoboks:科科 我看到一半就覺得不對勁了XD 03/13 21:59
7F:→ depravity:妳是上次八卦板事件學乖了嗎 XD 03/13 21:59
8F:→ hoboks:.............. 03/1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