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ned (目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車禍調解感想
時間Sat Mar 13 15:51:27 2010
事實經過:
99.1.25 早上這天 是本人第一次以"被告"身分到地檢署應訊
被訴理由-過失傷害
原以為檢察官只有傳我一人來 沒想到連對造也一起傳
整個過程 我只能說很好笑 除了檢察官對我在警詢筆錄的車速 有意見外
其他時間幾乎是另一邊被檢察官"定"
沒錯 整個過程 頓時忘了到底誰才是被告
可憐的告訴人 還公然在庭上說謊 但還是被揭穿 哀 只能說人在做 天在看
最後檢察官還是要雙方馬上到隔壁法院的調解處和解
看在檢察官和調委份上 很客氣拿了一點
很好笑 我是被告 但對方賠錢@@
最後拿不起訴處分書
不瞭解實實真相的 光看處分書 還以為完全是我問題
只能說自己是好人 石膏包了兩個月 最後懶得告對方 因為浪費時間
一開始誰說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但最後提告
一開始誰說 無調解和解 但最後有條件和解
一開始誰說 一個月20萬 寧願花律師前也不願陪我半毛 最後也沒看到你的大律師
看 我只能說這家人 還能活在這文明社會 真不容易
有怎樣的上一代 就有怎樣的下一代 果然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無法溝通的一家人 到頭來還不是 哀
只能說會有報應的~~~真希望有機會看到現世報 加油
心得:好心 申請調解也調了半個多月 結果比不上被告後 一個上午馬上解決
總覺得被搞了半年 = ="
要去鄉公所調解 真的要對方講道理去才有用
要不然乾脆直接提告 還是會被要求馬上轉到隔壁的簡易庭調解
還比較不會浪費時間
PS感謝之前在板上得到的回應
麻煩 代號"sji4a83su6"
那麼喜歡亂複製別人文章 這篇麻煩複製一下
讓大家知道多麼無理 感謝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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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39.53
※ 編輯: tuned 來自: 220.140.39.53 (03/13 15:52)
1F:推 depravity:所以我都說告訴乃論的去了看誰被定就知到哪方無理了 03/13 16:40
2F:→ depravity:這時候再來考慮和解還來得及不用事先太擔心 03/13 16:40
3F:推 hoboks:諾馬尼是啥啊? 03/13 18:24
4F:→ tuned:一個會亂複製別人文章的不知名人士~~~ 03/13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