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kyman (屌面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安樂死
時間Sat Mar 13 12:43:48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有個高齡、大病纏身的長輩 他不太希望因此
讓自己的子女與其它家人為他操心 所以想詢問相關的安樂死管道
問題:
只要去允許安樂死的國家(如荷蘭)進行就可以了嗎?
外籍人士是否符合該國的安樂死資格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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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家族會員認證測驗 應試者:
dickyman 得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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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素有亞洲第一天團美稱的團體為?
1.X-Japan 2.彩虹 3.5566 4.五月天
(
2) 下列何人最有資格加入
5566成為第6人?
1.陳冠希 2.王建民 3.周杰倫 4.楊宗緯
(
1) 承上題,因為此人和
5566同為
1.台灣之光 2.台灣之胱 3.台灣之恥 4.台灣之子
我真心支持
5566,並誓死效忠仁甫/協志/紹偉/孟哲葛格
☑同意 □不同意
恭喜您成功成為56家族的一員! 這是您的新ID dickyman5566 請立刻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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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223
1F:→ yanginru:你就想看著他葛屁?這種問題不爽回答你!!!! 03/13 16:29
2F:推 depravity:剛打雷了 我是不敢回答 怕被劈 03/13 16:36
3F:推 hoboks:我只知到台灣法律規定不可以幫助人死亡 03/13 18:26
4F:→ hoboks:荷蘭的法律我不懂 03/13 18:27
5F:推 Beijingman:問這種問題的人早死早超生(不是指生病的人) 03/13 19:36
6F:→ yitto:台灣的刑法 有人的效力 若死者為台灣人民 是可以追訴的 03/13 19:55
7F:推 hoboks:但第七條但書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03/13 20:00
8F:→ hoboks:不知道荷蘭有沒有幫助自殺的刑責 03/13 20:00
9F:推 hoboks:其實依第七條本文 台灣應該就不能處罰在荷蘭實行的加工自殺 03/13 20:11
10F:→ hoboks:加工自殺的罪最輕本刑不到三年 在國外犯此罪非刑法射程所及 03/13 20:12
11F:→ hoboks:主要還是要看國外對於加工自殺有沒有處罰了 03/13 20:12
12F:推 feats:說實在的,我蠻討厭聽到晚輩說"長輩久病不想連累小孩"這句話 03/14 14:08
13F:→ feats:難道養大了小孩,自己就要快點去死,免得連累小孩嗎? 03/14 14:09
14F:→ feats:就是有很多老人都愛說這句話,自以為是,也造成了許多不孝順的 03/14 14:09
15F:→ feats:的人有更多的藉口來不孝,不養父母的惡行!! 03/14 14:10
16F:→ feats:台灣只能夠簽署家屬同意不施行急救(在緊急時)還要有2名醫生 03/14 14:10
17F:→ feats:簽署同意,才可以放棄急救,台灣並沒有可以施行安樂死的 03/14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