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oyueh (艾莉(離開位子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後續事項跟賠償
時間Fri Mar 12 16:03:59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9年3月6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汽車,人沒有受傷。
我騎車載我姐,
我右手肘、右腳跟左手背都有大片擦傷,腿膝部分瘀腫
我姐有輕微腦震盪,雙手擦傷,大腿有瘀腫
(後來我們兩人送去醫院,去醫院時護士有拍照,對方車主有來醫院探視)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也有來醫院詢問經過做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只有機車強制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是汽車,說他有車險,也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車由高雄中山路路口機車道轉時代大道,對方直行中山路,
當時我看中山路紅燈,想說時代大道應該是綠燈,所以就直接左轉
當時中山路紅燈倒數剩約3秒左右...
我騎到汽車道時,中山路綠燈,對方直行擦撞到我(擦撞點為☆)。
我騎過去時只有瞥到他那台車往前開。(汽車道雙線車道)
當時急著想要騎過馬路,沒有注意時速。
沒有證人。
對方車子的右前方,撞到我機車的右後半部,
撞車後機車飛滑到機車跟汽車道中央的馬路(★所在),
汽車停止位子大約在◎。
中 山 路
機車 汽車道 汽車 機車道
| | ∥ | |
| | ∥ | |
─ ──┘ | | ∥ | |
時代 ↓ |
大道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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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問題:
我知道肇事責任是在我身上,
因為是我先違反交通規則紅燈左轉,對方才會擦撞到我...
對方的汽車修理費約$17500左右,我的機車修理費約$12000,
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新光)說要等警局那邊的報告出來才能做協調等等的後續。
我想請問之後的後續會是怎樣的過程呢?
就是先等警方那邊的報告出來之後,再來談相關賠償問題跟談判或和解什麼的,
談攏了就好了嗎?
聽機車行的老闆說,是對方保險公司會賠,只是賠我們多或少的問題,
但我想肇事責任是在我....
感覺對方的保險公司應該沒什麼理由賠我們....不求償就不錯了QQ"
第一次出車禍,對相關事項流程什麼的都不了解,
我想知道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否會對我求償他們的汽車修理費等等的呢?
還是說我只要負擔自己的機車修理費?
對於賠償部分跟後續談判OR和解方面,可能需要注意的事項等等的,
可以請好心的大大稍微說明一下,讓我有個底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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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55.112
1F:推 konny:綠燈直行車路權大於你 按這情況你有100%肇事責任 03/12 19:46
2F:推 konny:保險公司會跟你談 對方如有第三責任險(財損) 03/12 19:48
3F:→ konny:可以連絡對方保險公司業務說你要修車 請他會勘 03/12 19:49
4F:→ konny:不過最後等責任談完 他還是會跟你追償 03/12 19:49
5F:推 Beijingman:高雄人都這樣騎車 不意外 03/12 20:25
6F:推 intelb06385:我想對方應該會有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的肇責 03/1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