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2001 (敲頭)
看板PttLifeLaw
時間Fri Mar 12 15:09:02 2010
在part-time有人po文徵服務生 時薪80-100
想當然爾 這種薪水一定被噓到爆
然後有人噓文
工讀生 不是人喔 你就不要有子
然後PO徵文的 去信
就有人道歉了
我想知道
請問 這樣是不是有違反 妨害名譽或著誹謗之類的呢?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73.62
※ 編輯: wild2001 來自: 114.43.73.62 (03/12 15:32)
※ 編輯: wild2001 來自: 114.43.73.62 (03/12 15:38)
1F:推 a911097:你也知道會被噓到爆喔?!那你幹還說80~100元 95也在其中 03/12 15:43
2F:推 a911097:就你說的 95在也其中 又為什麼說 會噓到爆呢?! 03/12 15:45
3F:推 ChrisBear:pt板只要低於95就開噓 我也會噓 03/12 16:45
4F:推 hoboks:你就不要有子 可以請問一下哪裡有毀損他人名譽呢? 03/12 16:55
5F:→ yjchiou:請留給法院更多精神和時間審理真正重要的案件. 03/12 17:11
6F:→ depravity:妳成立違反最低工資的機會遠大於友人妨礙名譽 03/13 00:01
7F:→ enterpirse:要不就是95-100,寫80-100當然會以為最低是80元(違法) 03/13 01:43
8F:→ lemondrink:潔手原則啊,自己先違法不能主張別人錯吧 03/13 05:54
9F:→ lemondrink:80-100? 是80還是100? 如果有95以下的可能性就先違法啊 03/13 05:54
10F:推 hcya:從沒聽過什麼潔手原則耶...樓上認為違法在先的人就不能主張權 03/13 18:31
11F:→ hcya:利,不知如此主張的依據為何? 03/13 18:31
12F:推 internet:我也沒聽過潔手原則,只聽過啥毒果樹還是毒樹果原則 XD 03/14 10:41
13F:推 hoboks:j我查google 潔手原則是426用語耶 用在民事訴訟 03/14 14:29
14F:→ tomchow76:我的看法是會變成互告耶~ 因為雙方都成立違法事由~ 03/15 15:50
15F:推 hoboks:樓上的依據是? 03/15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