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onknow (查詢我?Q)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碰撞未叫警察,後續處理…
時間Fri Mar 12 08:59:58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3/11晚上九點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驗傷,我的腳擦傷,有多處瘀青
對方似乎無大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無叫救護車、現場已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強制責任險,對方不清楚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機車直行,對方機車穿越馬路,此處為雙黃線,應屬對方違規,
我看到的時候來不及煞車,從對方側邊撞上,
對方和他另台機車的朋友馬上把車移到路邊,詢問傷勢,
對方留下電話,說身體或車子有問題需要幫忙再與他聯絡。
最後未報警也未叫救護車至醫院。
六、問題:
1.未報警,我是否還能向對方求賠?
2.我並未至醫院檢查,但多處瘀青疼痛,腳上有一條約15CM的擦傷,.
且周圍腫脹,不清楚是否傷及骨頭,
是否要至醫院檢查後才能要求賠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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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7.104.198
1F:推 antibailan:沒報警,除非對方佛心來著,不然對方哪會理你? 03/12 09:00
2F:→ john0227:同意樓上,除非你有證據(監視器影像之類的)證明對方撞你 03/12 15:07
3F:→ john0227:不過沒報警好像也不能調閱(?) 03/1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