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tedm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道同向超車擦撞
時間Thu Mar 11 20:39:48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9.2.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倒下身上手背有擦傷 額頭被眼鏡割傷有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對方輕微腦震盪未敘述狀況)
因同方向 對方倒下時 我也往前騎
因當時為綠燈 所以將車右靠至路旁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強制險
對方不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兩車同向在機車道 綠燈
我在對方左後側 超車過去時 對方機車手把擦撞我的右前手臂
不知是對方剛好也左靠還是我去碰到他
對方當時有輕微腦震盪,想不起當時狀況(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想起來)
六、問題: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有刑事責任?(過失傷害?)
責任歸屬如果是對方左靠碰到我,那我的責任大約有多少比例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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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62.23
1F:推 depravity:1.有2.你無法證明的話妳的責任有不小機會是 1 03/11 20:53
2F:→ wkz:同車道後車要超越前車而未保持安全間隔是全責,參見道安101 03/11 21:21
3F:→ maytedm:剛剛有去看了一下道路安全守則~~機車也是依照此規則嗎?? 03/11 23:19
4F:→ maytedm:如果我有保持安全距離但對方卻突然像我方靠過來呢QQ? 03/11 23:23
5F:推 depravity:身為駕駛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該看熟吧裡面有汽車的定義啊 03/11 23:54
6F:→ depravity:打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03/11 23:55
7F:→ depravity: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有就是了 03/11 23:55
8F:→ depravity:身為駕駛人 應該熟記這兩部法規吧 03/11 23:56
9F:推 antibailan:你超車不當,你過失較大啊,不會騎車不要上路 03/12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