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zysweet (碼頭工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下週開調解 對方無誠意 請教如何求償
時間Thu Mar 4 14:47:02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9.01.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廂型車:無受傷
我方機車:
股骨粉碎性骨折,開刀入三根鋼釘
膝蓋骨骨折,因擔心併發骨髓炎,而聽從醫師建議暫不開刀,視骨頭復原程度而定
共住院九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有馬上報警
對方事發時馬上做筆錄
我方因住院且行動不便 於事發後約一個月筆錄
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
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與對方面對面的方向直行,道路各三條車道,中間有安全島
我方行駛中間車道,對方行駛內車道
在十字路口(雙方皆綠燈) 對方無打方向燈 突然左轉,以致我方閃避不及
我方車頭撞上廂型車右側(接近後輪部分) 我方車速約60 對方則不知道
以致原先向左轉的廂型車 車頭朝右偏移
當時我方緊急剎車 對方有無煞車不清楚 人飛出去約10公尺
該路口為易肇事路口 設有監視器 但事後員警口頭表示監視器故障無法提供
對方車損狀況:後輪爆胎,一個東西(我不懂車 所以忘了)掉下來 稱修理費11.5萬
我方車損狀況:不知如何形容 修車行估約5萬 建議買新的
六、問題:
1.員警曾口頭表示我方酒測值為零,並出示酒測單給我們閱覽
我方保險公司為處理理賠事務,致電向員警詢問我方酒測值,但員警拒絕回答,
表示除非得當事人同意,之後我們帶著保險員至警局,員警亦不願配合提供,
並堅持要使用公文往返(但我們只需員警口頭承諾,並非要書面資料)
請問該員警是否有疏失?
2.員警表示監視器故障,是否可要求提供故障之證明?
3.受傷是我弟弟,他無照駕駛(抱歉做了不良示範)
車子是他和同學借的
目前醫療費用及雜支約4萬元,但日後膝蓋骨可能要再開刀
他目前是夜校高職生 高三 白天打工月薪約1.5w
原先預定今年五月升學考 六月畢業 但因為車禍而必須休學一年
對方完全無誠意,車禍發生第三日都未出面亦無電話聯絡,
是我打電話說考慮提告,才在第五天至醫院探視
這段期間只打了兩通電話 提到他們的車要修11.5萬(但他車很舊)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azysweets&b=11&f=1952978978&p=0
我想問的是 如何才算"合理"的要求? 及調解前除資料外必須做何種準備??
媽媽的意思是 只要對方用保險賠償醫藥費就好了 其他費用都不要求
不需再拿錢出來 車子各自處理 因為我們也有錯
而且對方是當地人,怕我們調解時會吃虧,說不定還要我們賠他修車費
我則是之前有稍微讀過法緒 我覺得告他應該會比調解好
雖然對方態度很差 但媽媽認為人平安就好不要計較
我覺得無照罰單我們繳了 即使不告他 不要求慰撫金
至少也要補貼復健&不能打工的費用 因為他讀夜校就是為了打工
看他每天都痛成這樣我也很不忍心
而且要再等一年才能上大學 也擔心以後會跛腳還是不能久站(醫師說的)
請問有實際經驗的人,我的想法可行性高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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