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kyland20 (黃金體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違反商標法開庭一問
時間Thu Mar 4 14:39:09 2010
事實經過:
朋友之前網路販賣一個名牌包包(朋友送的)
後來被買家告販售假包包
後來檢察官聲請詐欺罪名起訴(簡易判決書)
(是以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商標法這三條裡面挑詐欺罪來聲請起訴)
但朋友對判決不是說很服
因為覺得並非詐欺
於是去遞狀要求改成普通程序處理
因為她不希望以簡易判決就這樣定她罪
後來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
要求我朋友下週去開庭到案說明
但是以違反商標法的罪名到案說明(被非詐欺罪罪名)
問題:
想請問一下
下週開庭 但以違反商標法到案說明是指?
是法官認為詐欺罪不成立
所以改違反商標法的罪名請我朋友到案說明?
這一點可否請版友說明下
朋友並非職業賣家且不是大量販售
純粹只是拋售朋友送的包包
我朋友在狀紙上面也有承認自己沒有些分辨包包真假就販售
是她自己的疏失
這方面可否判緩刑?(朋友並未有前科)
還有有稍微爬文一下
看到有人說緩起訴或者緩刑的話
等時間過了 這項罪名就沒了(意思就是不會有前科留底)
但是又有看到不同說法
說就算緩刑的話 還是有前科
這點可否請版友說明一下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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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79.50
1F:→ alawyer:妳朋友都要開庭了,請他去找律師,先讓律師閱卷後再研究。 03/04 15:33
2F:推 darimgh:違反商標法感覺很怪~''~應該有耗盡原則的適用吧 只要從商 03/04 17:05
3F:→ darimgh:標權人那買了貨後 商標權人就那個貨品上的權力 就已經耗 03/04 17:06
4F:→ darimgh:盡了 之後再怎麼轉賣 商標權人也是不能主張侵權的不是@@ 03/04 17:06
5F:→ alawyer:d君,權利耗盡原則係指「真」商標商品,原po似乎是「假」 03/04 17:44
6F:→ alawyer:商標商品,當然沒有權利耗盡的適用。所以本件確實有可能係 03/04 17:45
7F:→ alawyer:違反商標法。若有可能閱個卷,然後與商標權利人商談和解, 03/04 17:45
8F:→ alawyer:本件應該極有緩刑的機會。 03/04 17:46
9F:推 darimgh:哇 那不就一個盜版貨 只要一流通出去 從第一層製作盜版 到 03/05 09:10
10F:→ darimgh:第二個受讓人到第n個都可能觸犯商標權人的權利 那商標權人 03/05 09:11
11F:→ darimgh:就可以就一件侵權案 同時獲益好幾倍? 不是基本上以填補所 03/05 09:13
12F:→ darimgh:受損害所失利益為主嗎@@? 03/05 09:13
13F:→ alawyer:共同侵權行為人間彼此負連帶責任,所以沒有您顧慮的那問題 03/05 11:51
14F:推 darimgh:~''~是這樣的阿~ 03/0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