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rk007 (初音ミクは俺の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子被法拍
時間Thu Mar 4 09:53:02 2010
事實經過:
我家的有棟房子是我媽和她兄弟姊妹與我外公一起合資蓋的,在蓋好後我們家分到其中的
一層,並以住入很久一段時間,但土地是我外公的,房子也是登記在我外公名下沒有過戶
,而我外公被我姨丈騙去當保人,如今債權人欠了一筆債不知去向,現在房子已經被法院
通知要被法拍了。
問題:
現在我媽想要把房子買回來,聽我媽說我們有權利可以優先以二拍的價格買回。
但我看法院所發下來的公文附表上,對我們家被拍賣的房子的敘述有疑惑
公文附表上面分兩個部分
第一部份
土地坐落:XX縣XX市 地號1234
地目:建
面積:略
權力範圍:6分之1
鑑定價格:3,000,000
第二部份
建號:5678
基地座落:XX縣XX市 1234地號
建築門牌:略
建築式樣:略
建物面積:略
權力範圍:全部
鑑定價格: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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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這第一部分和第二部份各是分別代表土地和房子嗎?
2.關於第一部分土地坐落的權力範圍只有6分之1,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因為當初房子建好後,1樓賣給了隔壁,土地的權力好像也不再完全屬於我外公的了)
3.請問這兩個部分可以分開買嗎? 如果只想要房子,不要土地的話?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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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75.72
1F:→ yuusnow:1.是的 2.正常 幾千分之一有可能 3.只標一部分 03/04 15:49
2F:→ yuusnow:你們只標房子,將來有人買下這一整塊地,那有得吵 03/04 15:50
3F:→ dirk007:請問3.只標一部分 是指有可以只標房子的這種方式的意思嗎? 03/04 19:12
4F:推 depravity:妳去領標單就知道了 分開兩張單就是可以分開買 03/04 19:31
5F:→ depravity:要妳填在同一張上分別標明各字要出多少就是不能 03/04 19:32
6F:→ depravity:去的時候問一下就知道了 03/04 19:32
7F:→ depravity:然後絕大多數的是不行 分開列是稅的問題 03/04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