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h1007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收到詐欺傳票(被害人)
時間Wed Mar 3 00:24:50 2010
事實經過:
今天收到「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本件被傳人係被害人。
小弟在去年11月中旬遇到網路拍賣詐騙,被騙取新台幣8000元整,
報案之後看了一些被害人的經驗,已經做好要等個半年以上、甚
至石沉大海的心理準備了,不過這張傳票來得快得有點出乎意料。
以下小弟把傳票上一些自己覺得可能需要的資訊PO上來,
若有不足供判斷之處還請法律高手們告知:
1.傳票右上角寫「本件由檢察官指揮 X股 檢察事務官詢問」
2.我的姓名左邊有一個用印章蓋的「X」字(這裡的X同上行X股的X)
3.案號 謙 股 99年度核交字第 ooo 號
案由 案件 詐欺
問題:
這是小的我這輩子第一次要進出法院,之前身邊從來沒有親友有過經驗,
對於這類情事的概念真的很模糊。
a)請問當天我是不是只要簡單地帶著傳票及證件至法院就好?
此外,雖然比起以萬元為單位的那些金額,8000元不是什麼大數目,
但對於學生來說,也是一筆足以讓我過活一個月的金額了,當然還是希
望多少可以拿回一些。
個人是不想多付裁判費,畢竟要不要得到賠償都還很難講,
爬了前面的文章,大致上是說:於刑事起訴後、判決前,提附帶民事就免裁判費。
請教各位,
b)我現在這個案件應該是處於哪個階段呢?
c)若只是偵查階段,出庭後我應該要如何得知對方是否被起訴?
d)附帶民事何時可以提出?當庭就可以提出嗎?
萬分感謝各位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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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5.75
※ 編輯: wih1007 來自: 114.40.25.75 (03/03 00:27)
1F:推 hcya:a.對。若有相關犯罪及被害證據也可一併攜帶。b.偵查階段。 03/04 13:56
2F:→ hcya:c.你會收到一份起訴書。d.現在還不行,等起訴之後向法院提出~ 03/04 13:57
3F:→ wih1007:謝謝解答~ 03/06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