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lsa2213 (sing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跟現役軍人分手後被以簡訊威脅
時間Fri Feb 26 20:06:41 2010
事實經過:
我跟我在當兵的男朋友分手了,但是分手後 他一直傳簡訊給我
EX:我會去你住的地方找你,我的衝動會造成你的傷害,我會做給你看...之類的
電話每天打...從早打到晚....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算是威脅嗎?
Q1:該不該去警局備案?
Q2:如果報案的話,他的處分是?????
畢竟曾經在一起過,不想真的把問題搞得這麼...,
所以動作前先來請教各位...
希望大家能幫忙替我解答一下
或者是給我點意見唷!!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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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35.245
1F:推 solsol:告是一定可以告 只是怕他更衝動? 02/26 20:22
2F:推 solsol:備案沒有強制力,只是萬一你真的出事 02/26 20:26
3F:→ solsol:警察會把他當第一嫌疑人,馬上找他問話 02/26 20:27
4F:推 shock123:直接去警局報案並索取報案三連單 然後可以的話就告知 02/26 20:31
5F:→ shock123:對方你已經報案請他不要在騷擾你 02/26 20:31
6F:→ shock123:若他執意繼續騷擾 也可以跟他當兵所屬單位反應 02/26 20:33
7F:推 solsol:報案的話 檢察官看你資料夠不夠然後去找他約談啊 02/26 20:33
8F:→ solsol:然後軍中知道,輔導長會找他約談啊,嘴巴不嚴就部隊知道 02/26 20:33
9F:→ shock123:還有就是證據都要留下來(包括簡訊,最好可以錄音對話) 02/26 20:34
10F:→ solsol:全部隊都知道後就看人囉 有人會惱羞衝動 02/26 20:35
11F:→ solsol:有的人會怕事,找你和解 02/26 20:35
12F:→ solsol:成立的話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02/26 20:43
13F:→ solsol:看前科和犯後態度判。沒成立的話也有跑法院壓力大.被當笑柄 02/26 20:45
14F:推 btfortaiwan:1985申訴下去 02/26 21:45
15F:推 depravity:大多數的人若不是當官的會先被長官不爽 XD 02/26 21:50
16F:→ jacvky:這已經達到恐嚇的標準了吧..要不要告的問題而已.. 02/26 22:38
17F:→ yanginru:這叫恐嚇成立唷?傷害是哪種傷害又沒講..個人不會認定成立 02/27 17:01
18F:→ yanginru:說不定自殺在你面前讓你內心受傷害咧...XD 02/27 17:01
19F:推 depravity:告了再說成不成立法官說了算不過對方軍中很容易先被刁XD 02/27 17:44
20F:推 ganbaday:[我的衝動會造成你的傷害] 電話每天打 這樣不能成立= =? 02/27 17:57
21F:→ ganbaday:之前網拍上有人嗆他是黑道XX堂 叫我小心點 就起訴了... 02/27 17:57
22F:→ ganbaday:恐嚇也不是多重的刑,天天騷擾這已經夠誇張了吧XD 02/27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