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點網路VIP七折叢書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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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刑事] 遇到很倒楣的事 被以偷竊罪起訴
時間Fri Feb 26 00:45:33 2010
#1BU12WLt
你們應該是在敘述同一件事情吧
不然一天到晚哪有可能在夜店撿皮包 被安管交給警察 又被起訴的
妳們兩個要不要先討論一下
究竟甲是在地上撿到皮包
還是拿座位上的外套 去廁所裡面再拿皮包?
事情經過不明 要如何判斷是否為竊盜?
※ 引述《miluguo (阿妞)》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除夕夜當晚,朋友的哥哥甲,和三五好友在台北的夜店聚會,齊聚喝酒
: 大約到凌晨的時候,朋友們都喝的差不多,各自回家,
: 剩甲獨自一人留在夜店裡,正要離去前,發現座位上有件外套
: 於是拾起,準備拿去櫃檯報為遺失物
: 但在這時,甲突然覺得有便意,便拎著外套走進廁所
: 上廁所的期間,甲決定直接拿取皮夾內的錢包,依證件尋主
: 正當拿出皮夾之時,外頭有夜店安管敲打廁所門
: 原來是夜店的員工,從甲拿起外套就開始注意
: 懷疑甲有偷竊之意,因此就請安管前來敲門
: 而甲當然極力否認自己行使偷竊,於是安管決定報警處理
: 當員警來了之後,問了甲兩個問題
: 「是否有拿外套」 甲;「是」
: 「是否有將錢包取出」 甲;「是」
: 而在事發之後的當天早上,警察通知遺失外套的當事人乙
: 乙才知道外套遺失,取回遺失物後,宣稱自己遺失200元
: ﹋﹋﹋﹋﹋﹋﹋﹋﹋
: 於是檢察官就將甲已偷竊罪提起公訴
: 問題:
: 問題是這樣的,
: 因為甲的身分很特殊,已任職軍人10年期
: 如果這個罪名成立,甲就有前科,會被加重軍罰、革職、且領不到退休金
: 問題是甲並無意將錢包內資產占為己有
: (情理上因200元而毀了一生的事,有誰會願意做?)
: 事發至今,甲詢問過許多親朋好友
: 其中也不乏有法律常識的人
: 但有許多人認為這個罪明很有可能成立
: 因此在各方壓力下,甲寫了自白書向警方承認偷竊,想盡快結束此事
: 但這件事真的會誤了他一生,想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 看能不能夠幫忙他
: 先謝謝大家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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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請問,我都把插頭插著不拔,這樣OK嗎?
推 eggimag?:=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推 WhatCanID?:樓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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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miluguo:確定是拿外套,皮夾是在外套內的 02/26 00:52
2F:→ rock0807:光同一件事實敘述 前後就不一了 叫人怎麼相信?? 02/26 21:56
3F:推 miluguo:另一篇我不知道是誰發的..不過事實經過是他妹邊說我邊po文 02/26 22:12
4F:→ miluguo:的 我想可靠性應該比較高吧 02/26 22:13
5F:推 ganbaday:偷錢沒有只偷兩百的道理吧 要就全拿... 02/27 18:14
6F:推 depravity:客體應該是外套(皮包),200是失主"宣稱"歸還時減少的部分 02/27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