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uguo (阿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遇到很倒楣的事 被以偷竊罪起訴
時間Fri Feb 26 00:27:16 2010
事實經過:
除夕夜當晚,朋友的哥哥甲,和三五好友在台北的夜店聚會,齊聚喝酒
大約到凌晨的時候,朋友們都喝的差不多,各自回家,
剩甲獨自一人留在夜店裡,正要離去前,發現座位上有件外套
於是拾起,準備拿去櫃檯報為遺失物
但在這時,甲突然覺得有便意,便拎著外套走進廁所
上廁所的期間,甲決定直接拿取皮夾內的錢包,依證件尋主
正當拿出皮夾之時,外頭有夜店安管敲打廁所門
原來是夜店的員工,從甲拿起外套就開始注意
懷疑甲有偷竊之意,因此就請安管前來敲門
而甲當然極力否認自己行使偷竊,於是安管決定報警處理
當員警來了之後,問了甲兩個問題
「是否有拿外套」 甲;「是」
「是否有將錢包取出」 甲;「是」
而在事發之後的當天早上,警察通知遺失外套的當事人乙
乙才知道外套遺失,取回遺失物後,宣稱自己遺失200元
﹋﹋﹋﹋﹋﹋﹋﹋﹋
於是檢察官就將甲已偷竊罪提起公訴
問題:
問題是這樣的,
因為甲的身分很特殊,已任職軍人10年期
如果這個罪名成立,甲就有前科,會被加重軍罰、革職、且領不到退休金
問題是甲並無意將錢包內資產占為己有
(情理上因200元而毀了一生的事,有誰會願意做?)
事發至今,甲詢問過許多親朋好友
其中也不乏有法律常識的人
但有許多人認為這個罪明很有可能成立
因此在各方壓力下,甲寫了自白書向警方承認偷竊,想盡快結束此事
但這件事真的會誤了他一生,想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看能不能夠幫忙他
先謝謝大家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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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39.104
1F:推 ChrisBear:都已經自白承認有竊盜 來這邊的用意? 02/26 00:39
2F:→ ChrisBear:如果自己沒有竊盜 幹嘛寫下竊盜自白書? 02/26 00:40
3F:→ ChrisBear:受委屈就要請律師啊 工作十年以上 花八萬請律師幫自己 02/26 00:41
4F:→ ChrisBear:不超過吧? 就算現在想翻案也因為自白承認有竊盜 02/26 00:41
5F:→ ChrisBear:變的難上加難 02/26 00:41
6F:→ ChrisBear:自己自白承認竊盜 成立竊盜罪的機率更高 括且竊盜罪 02/26 00:42
7F:→ ChrisBear:通常走簡易判決程序 書面審 02/26 00:43
8F:→ miluguo:就是因為這樣才想上來問...因為甲已經有點消極的面對這件 02/26 00:45
9F:→ miluguo:事 又被調職所以心情很不好 才想趕快解決 02/26 00:46
10F:→ steve5:這種情形說真的 不樂觀, 只看客觀太樣的話 我也認為是竊盜 02/26 10:26
11F:→ steve5:說白一點 座位上有外套關你朋友啥事?拿了又去廁所就更有問 02/26 10:26
12F:→ steve5:提了,就算他說的是真的 幾個人會相信?? 02/26 10:27
13F:推 depravity:這"夜店安管"真強居然能分出不是他的外套也不是受託代拿 02/26 11:14
14F:推 hoboks:李組長眉頭一皺......... 02/26 11:25
15F:→ solsol:我個人是覺得還真蠻像偷竊的 行為怪怪的 02/26 11:29
16F:→ solsol:而且問了許多法律常識的人 怎沒想過凹侵占遺失物? 02/26 11:31
17F:→ solsol:夜店安管不能說強吧 可以說他是認真負責來確認多個保險啊? 02/26 11:34
18F:→ solsol:有一篇相似的文 寫的比較像釣魚 這篇安管看起來正常些@@ 02/26 11:35
19F:推 hoboks:不排除撿皮包先生有偽造事實經過的可能 故意對外亂說經過 02/26 11:36
20F:→ hoboks:博取同情 事實上他自己知道是偷竊 所以才不做為 也不請律師 02/26 11:37
21F:推 depravity:當然強啊 萬一不是她就得罪客人還會被上頭不爽 02/26 11:38
22F:→ depravity:沒把握夜店又不是商場還有個警報器幫忙她敢隨便這樣?? 02/26 11:39
23F:→ solsol:客人東西不見的或被偷 也是會被得罪啊 @@ 02/26 11:53
24F:推 hoboks:根據我上北市夜店的經驗(>5間) 安管應該不太敢這樣做 02/26 11:54
25F:→ hoboks:萬一搜到客人不爽了 安管被揍都有可能 02/26 11:55
26F:→ hoboks:高市有一間侏儸紀夜店 我朋友在裡面當安管 每次只要裡面一 02/26 11:56
27F:→ hoboks:打架 他馬上就站遠遠的看 原文這安管還會預防竊盜罪 整個 02/26 11:57
28F:→ hoboks:很神奇 那真的打起來了安管要不要跳下去主持正義? 02/26 11:57
29F:→ solsol:所以是我不懂 我會努力上夜店學經驗的 哭哭T.T 02/26 12:07
30F:推 depravity:東西不件是自己沒保管好和被污指小偷差別可大的咧 02/26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