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sokill (隨便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關於賠償問題及提告問題
時間Thu Feb 25 23:19:35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8年12月10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主要都是擦傷挫傷,但對方較為嚴重
有照斷層掃描(有點忘了是啥檢查= =),並留院觀察六小時
雙方都有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並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皆有保險,事後雙方都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 | |
\ \ | ↓ ↑|
\ \ | E D |
\ \ | |
\ B \| |
\ |
\ | 手藝不好...只是個簡單的示意圖
\ |
\ A
\ |
| |
| |
| |
| |
| |
|↓ ↑|
| C |
| |
| |
事發當時,我在A點的部分等綠燈待轉,準備往B的方向前進,
對方則是由C往D的方向前進。
我當時看到C←→D向的車道已經變成紅燈,且B的方向已經變成綠燈,
並先確認對我這邊的車道 (C點部分),再確認對向車道 (E點部分),
皆有車輛停止行車等待紅燈,尤其是C點部分我確定已經有兩輛汽車兩輛機車停住,
然後當我確認完對向車道,一邊轉頭(從看右前方變成看正前方),一邊開始催油門起步時
眼前一黑,對方就撞了上來,那時我幾乎時速為0(因為剛起步)
我是幾乎原地轉了一百八十度(向D的方向約滑行了一公尺),
對方則是滑行了大概有二十公尺以上。
筆錄方面我則是很肯定的是對方闖紅燈
(因為我當天心情特別好,所以特別守法,很確定是綠燈之後且確認過了才起步)
但對方的筆錄卻說,好像是紅燈她當時沒有特別注意。
證人部分則不知道算有還是沒有,當時我坐在地上大約有快五分鐘 (爬不太起來)
之後就有路人幫我報警請救護車過來,但我當時並沒有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
也不知道是否找的到人,如果警察那邊有通聯記錄的話或許可以找到吧。
六、問題:
對方提出希望能夠雙方互相用機車強制險賠償對方的醫療費
(我的醫療費比較少不到一千,對方因為有做檢查&留院,大概有好幾千)
因為我是騎我女朋友的車,而我女友平常上學上班都需要用到機車,
對方似乎也很有誠意,隔兩天後機車就修好牽回來了,所以我也同意了這個方法
對方也已經有去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我則是因為私人因素
尚未將我的資料送給對方的保險公司。
而事發大約兩三天之後,我才發現我的手錶錶帶也因為車禍被撞斷,
但當時身體還不是很舒服(肌肉痠痛,脖子不能出力),都一直在休息
所以也就忘了跟對方講,而之後回到台北(車禍地點在高雄)
也因為忙自己的事情也忘了這回事,直到寒假在整理時才想起
剛好對方也打電話過來就順便跟對方提起這件事,對方跟我說她知道了
但是過完年之後,對方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家人認為我當下沒有跟他們講這件事情
且又"質問"我說我有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錶帶斷掉是那次車禍造成的
我當然沒有證據= =但對方似乎不太會談判,講沒幾句就說
她會再請她的家人跟我聯絡,那時候再談
之後我有點生氣...今天是妳違規撞我,我都沒打算額外提出賠償
若真的要錢,我也不會只說錶帶損壞 (才八百塊而已,不如說手機損毀還更多)
而且一直到現在對方說要請家人跟我聯絡都還沒有,
所以我在想,我是否能夠額外要求精神賠償費之類的賠償?
就算對方之後跟我談說願意賠償...我也不想只要求八百了= =
(我是不是太無理啊??)
也不用多,一萬或幾千塊就夠了,若和解談不攏,
提告的話除了過失傷害之外還有什麼可以告的嗎?
這樣的情況,告贏的機會大嗎?
另外,我老媽不知道從哪聽來,說若沒有和解,六個月一到,
警方會自動提交給法院...這是真的嗎??還是只是我老媽道聽塗說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7.176
1F:→ alawyer:令尊令堂確實是在道聽塗說。 02/25 23:22
2F:推 depravity:民事上還有侵權行為但你要能舉證(EX.表帶部分) 02/25 23:25
3F:→ sosokill:我只有錶帶的屍體而已= =" 02/25 23:28
4F:推 plusred:先找到證人或監視畫面證明對方闖紅燈 才考慮提告吧 02/26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