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a411 (當什麼老師?轉行了啦!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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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繼承] 今天收到家中收到存證信函,四百多萬的債務
時間Thu Feb 25 18:51:37 2010
事實經過:
各位前輩,打攪了,若有用詞不當或不瞭解版規的地方還請多擔待。
今天收到一封銀行的信函,說欠他們銀行三百萬+一百萬=四百多萬,
已向法院提告,請擔保人(我爺爺)的繼承人(三兄弟)儘速繳納。
我叔叔有五任妻子,這是第三任妻子(A)的事情,
當初A要向銀行借錢,由叔叔做擔保人,還有我爺爺也是擔保人,
我爺爺已過世12年,他的遺產由四兄弟所繼承,
而我叔叔常給家裡捅摟子,約五六年前法院就曾經來查封家中土地,
當時由父親代繳三十萬元利息,之後就把叔叔繼承的土地買下來,
以防他又再亂搞,叔叔也說會把這債務解決掉,結果到現在,我們又再度被提告......
叔叔是保證人,爺爺是連帶保證人。
問題: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在鄉下地方也不知要找誰幫忙,
想請問我那撿角叔叔還活著,但就我所知已沒有爺爺繼承給他的財產,
但他現任妻子有不動產有錢,銀行怎不找他的現任妻子?
現在責任應該是在爺爺繼承人三兄弟身上還是在撿角叔叔身上?
且當初借款人也還活著啊,聽說在直銷做得很好,
怎不去找他要錢?
撿角叔叔第四任妻子(已離婚,登記人是女生的)
有查到有一棟一千多萬的房子,
請問可以從這邊去著手嗎?
銀行目的就是要錢不是嗎?請問要怎樣去談呢?
我父親現在很急,甚至打算要調錢解決。
但我覺得是不是還有轉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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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a411 來自: 118.233.137.70 (02/25 18:56)
1F:→ s1an:這麼大筆錢,為什麼不找律師聊聊 02/25 20:16
2F:→ yanginru:關第四五任的妻子什麼事情?保證人是他? 02/2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