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uce07 (b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資料外洩的騷擾
時間Thu Feb 25 15:56:29 2010
事實經過:當事人(女)A 當事人父親B B的男同事群C
最近C不知道從什麼管道於網路上找到A的一些資料 如年齡以及作息時間
連A外宿時期不常返家也知道 並且在B的面前討論A
這已經是第二次 第一次的時間距離這次有2年多
內容可能涉及輕浮淫穢 B由於在別人公司下工作 不想把事情搞大 只想低調
所以並沒有阻卻C的行為 ....
B返家後質問A 雖然大多都是沒有的事情 不過能得知A的個人資料
也造成A與B心理上不少的壓力以及煩惱
更對A日常生活作息產生一些威脅
C有沒有掌握A的行蹤尚未得知,不過如果掌握了也許也出事情了...
現在只是希望C他們只是嘴巴上面講講而不是有什麼行動
問題:
藉由網路探查他人個人資料以及生活作息 並且對他家人造成心理上壓力
以及言語措辭上有著性別的騷擾
雖然不是直接對著當事人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已經構成了犯罪?
如果要自行蒐證是需要紀錄下C的談話才能完成?
或是有其他的方式煩請先進指點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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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8.162.169
1F:推 depravity:只有性騷擾是犯罪 從網路上用合法方式得到資料不是犯罪 02/25 16:23
2F:→ depravity:造成心理上壓力則可能有民事上的侵權 02/2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