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lolu (優酪乳)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交友的金錢糾紛
時間Thu Feb 25 15:27:10 2010
最近家人碰到一些問題..想來這裡請問一下
以下內容是她打完 我複製貼上的
事實經過:
我(女生)在網路上玩線上遊戲認識一些朋友...因為大家都有申請SKYPE聊天,所以我也去
申請了,我以前就在網路上看過一個女孩子 自己也覺得他挺可愛的,所以就把那女孩子
的照片放在skype上面.
跟我聊天的這些朋友,從沒問過這是你嗎?...等之類的問題,自然而然也覺得是我了,因為
沒問我,所以我也從沒自己去解釋過關於照片一事.也有些網友比較好奇,會問我現實貴姓
? 我很自然的不想在網路上公開真實身分,所以我稱自為吳小姐.
因為我本身有在玩拍賣,誤觸法規(賣違禁品),導致後來政府有罰我14萬元的罰款.
我因為情緒低落,沒心思做任何事情了,所以跟線上朋友告別,我將離開一些日子(但沒說明
是什麼事情導致心情不好),待心情調整完畢後再玩.
這時...有個線上遊戲男生(以下稱之為甲),甲跟我不是很熟,但也跟大家聊過skype ,想必
一定也認為那照片是我了,所以他主動跟我要了電話,並說想了解我為什麼心情不好一事,
我當下也很感動, 將一路打官司的心路歷程跟煩惱都跟他說了.
他當時二話不說就馬上說想幫助我的話, 我聽了很感動,也表示我無力償還,畢竟一個月的
薪水我連生活費都不夠了,還要租屋,更沒錢繳得起罰款........所以請他不用幫助我,畢
竟我門也不熟.......但他堅持想幫我,所以我給了他帳號...
之後開始他每個月會給我1萬-1萬五不等的錢.....前前後後總共12萬左右.
每次他要給我錢之前都會先告訴我,我都說不用我自己會想辦法,但每次到最後他還是轉帳
給我了,叫我不用為那幾個臭錢難過了.
從第一次轉錢給我開始很自然的我門的關係較為密切了,有互稱公婆(僅止於電話中.遊戲
中).
我本身為單親家庭,有時手頭上會有困難,所以我決定還是自己去找第2份兼差來做比較實
際點,因此跟他線上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少.
近日,可能他對我也沒有所謂"網路"上的感情了吧,所以要求我環錢,我表示當初他說要幫
助我,怎出爾反爾? 他回答: 當初我覺得值得幫,現在我覺得不值得了. 當然
這些話都沒有錄音跟對話紀錄.
並且又在MSN留言對我說,(我補摺都已經補好了 我有轉帳給妳 這叫沒借錢喔) (你說沒
有借錢就沒有界囉 到法院我在問看看法官這樣到底有沒有界) 這些話........
問題:
1.請問這樣我算詐欺嗎?
2.當初他轉帳錢給我沒有寫借據,也都不是我主動要求他轉錢給我的,也從沒叫他給我錢,
借我錢這種話,這樣我需要環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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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5.248
※ 編輯: yololu 來自: 118.168.25.248 (02/25 15:30)
1F:推 hoboks:還錢比較好吧 何必占人便宜? 02/25 15:29
2F:→ hoboks:我能肯定得跟你說 還錢就不算詐欺 02/25 15:29
3F:→ yololu:當然是如此..可是當初是男的硬要幫我姊..如果知道日後男的 02/25 15:32
4F:→ yololu:要求還錢 我姊也不會接受 她現在也沒錢去還他 可是男的說 02/25 15:33
5F:→ yololu:一個禮拜不還就法院見 我是不知道剩幾天=3= 02/25 15:34
6F:推 hoboks:跟他談分期付款 在能力內找方法還他 02/25 15:41
7F:推 depravity:如果妳都有對方自願"給予"的證據法院見就法院見 02/25 16:06
8F:→ depravity:時間不算頂多多輸1200而以 02/25 16:07
9F:→ tomchow76:對方如果無法舉證你有使用詐術 自然詐欺就不成立了 02/25 16:39
10F:→ solsol:詐欺不成立還是有可能借款成立然後還是要還 02/25 16:48
11F:→ solsol:只是詐欺可能成立的壓力比較讓人想還 02/25 16:48
12F:推 hsinyeh:基本上 詐欺是不會成立的 02/25 17:51
13F:推 hoboks:----------樓上都是好人----------- 02/25 17:54
14F:→ hoboks:我本來很不想點出這個結論的 蠻希望原波可以還錢的 02/25 17:55
15F:推 depravity:我到是覺得 有人想當火山孝子 要成全他 02/25 18:01
16F:推 ChrisBear:1.不算詐欺 2.有轉帳紀錄跟skype通話紀錄就可以 02/25 19:47
17F:→ ChrisBear:更正 可能要看原告得否主張是消費借貸 轉帳紀錄 02/25 19:48
18F:→ ChrisBear:只是證明曾經有金錢往來 也可以說成是贈與契約 02/25 19:48
19F:推 qmaper:感覺他都翻臉了..就跟他照規定走吧... 02/26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