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tcher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分手後關於金錢之糾紛
時間Tue Feb 23 14:03:02 2010
事實經過:
我想之前的經過就如前文
#1BUsUoJc 所述
版友的推測也正確,完全是女方與弟弟自導自演
他母親並不知情
目前的糾紛為
當初我在念的大家還有一段情
沒必要撕破臉很難看
同意將她贈與我手機,退還原價給他 (24,000元)
沒想到女方卻不依約退還手機
並且開始扯手機不在他那等
後來我說簡訊跟對話紀錄都顯示妳說明要退還
如果真的拿不回來,我只好尋求警察機關協助
後來她說,你去報案阿,她也要去報案我盜用她帳戶資料進行下單
不久後他希望我傳簡訊保證不騷擾她家人與朋友
我也回傳表明,當我拿回我的東西後,我就不會騷擾
但他越做越過分,竟要求我不得對外說認識她過 (事實怎麼否認)
後來我決定與她母親聯繫
她母親表示不知情後,就被她與她弟阻止與我通話
於是我希望她能簽張切結書表示當初請我幫忙一起下單,是出於自願
且不追究損益
但她表示不會簽 (廢話,錢都拿到了還簽勒)
並說她今早已去警局備案,若我在跟她家人或朋友聯繫會告我騷擾
註:當我同意匯2萬4時,她告知她要出國並與人訂婚,我心中覺得都快訂婚了
我也不希望她帶著壞心情跟煩惱去,就沒先要求任何和解書之類的東西
問題:
請問一下各位法律先進
1.因為考量到MSN對話與簡訊保存不易,容易發生意外
我目前還有甚麼方式自保呢 ?
雖然目前看似沒事,但總擔心她哪天不開心又拿這出來
2.我還是希望與她母親聯繫,讓她知道整件事情狀況
不知這樣是否妥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2.230
※ 編輯: butcher 來自: 122.125.2.230 (02/23 14:14)
※ 編輯: butcher 來自: 122.125.6.2 (02/23 19:55)
1F:推 hsinyeh:拜託他趕快去報案說你盜用他資料 這應該是誣告罪 02/23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