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yun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撿到有晶片的狗,但飼主不願出面
時間Tue Feb 23 11:03:45 2010
事實經過:
年前我撿到一隻有晶片的狗,聯絡飼主後飼主表明棄養,
當時在電話中他同意出面和我辦理晶片移轉。
第二天我帶狗去醫院檢查,
發現狗患有愛利希體,也幫他作了後續的治療(有收據),
後來我跟飼主說明這個狀況,他表示他沒養過這隻狗,狗有病放回原處就好,不要治,
隨即掛我電話。
而這通電話我有錄音。
之後再聯絡原飼主請他出面辦理晶片移轉,飼主情緒相當激動,歇斯底里+不斷掛電話,
無法溝通下我請動保協會出面斡旋,
剛開始前飼主仍舊不停謾罵與掛電話,
直到後來才表明願意簽棄養切結書。
但現在兩週過去,原飼主完全消失,切結書不傳、手機不接。
我跟動檢所聯絡後,動檢所堅持一定要把狗送進收容所,等他們跑公文、發公告,
他們才願意提供協助。
但收容所的環境很糟,先不論愛利希體能否繼續治療,
進去了是否會染病甚至死亡都還是未知數。
原本動保協會和獸醫都和我說其實可以和動檢所協調,
以裁定的方式使晶片轉移,狗可以不進收容所。
但可能我沒人脈吧,動檢所那邊不願意幫忙。
很多人(包括動檢所和協會)都跟我說依照前飼主目前的狀況,
應該不會再來跟我要狗,而且狗去哪裡他也不知道。
但我跟前飼主溝通的過程中,
相當懷疑他有精神上的問題,
我很擔心他哪天會不會因此對我進行騷擾或告我侵佔。
所以想請問各位,在法律上有什麼我可以主張或應該先作的動作?
如果他某年某月又跑來跟我要狗,
我是否可以先要求他支付我這段期間為這隻狗付出的金錢再將狗還他?
問題:
在法律上有什麼我可以主張或應該先作的動作?
如果他某年某月又跑來跟我要狗,
我是否可以先要求他支付我這段期間為這隻狗付出的金錢再將狗還他?
既然他都表明他已棄養這隻狗,
那我是否能繼續養這隻狗呢?
最後並想請問,有沒有可能在他棄養狗多久之後,狗就能合法的歸在我名下呢?
還是說不管哪天他冒出來說我侵佔,我就還是得吃上官司?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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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90.15
1F:→ ChrisBear:對對方主張無因管理 請求支出費用償還 02/23 11:47
2F:→ blueyun:請問這是不管我狗養了幾年他才來找我都有效的嗎? 02/23 11:50
※ 編輯: blueyun 來自: 140.115.90.15 (02/23 11:52)
3F:推 depravity:通知他 再不來簽就要跟他要費用然後列一堆把她嚇出來 02/23 11:57
4F:推 seednetdial:原PO是好人..T_T...一定要加油喔!不要讓狗狗回到這麼 02/23 15:16
5F:→ seednetdial:不負責任的原主人手上! 02/23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