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055197 (啊 不 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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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租賃] 頂讓房間給同學是違約嗎? (急)
時間Tue Feb 23 00:58:06 2010
事實經過:
原本這棟房子只有我還有另外兩位同學一起租的
房東說整棟租給你們4W8K
同學原本說要住我隔壁的倉庫房,房東說等他回來整理房間後在出租!
但我把自己房間讓給他們了!
我有打電話告知房東,房東也答應說好
也跟我說開學你跟你同學要訂金,他們的合約我另外打!
後來開學了....
我鑰使交給我那兩位同學了
我向我同學要訂金後,這時才從同學口中聽到
房東說訂金給他就好了....
打給房東要訂金
房東卻說這是你違約在先,我們要照著合約走!
訂金可能沒辦法了.... Orz..
問題:
房子當初是以整棟名義出租 (整棟4W8,金額/3人 3人自己雪兒)
4間房間有一間要當房東的倉庫房(沒有另外註名),但房東卻要另外租出去!
但我每個人的合約上只寫"甲方使用範圍-x樓房間"這樣而已
我在房東知情且答應的情況下,頂讓我房間給另外兩位同學
這算違約嗎?
因為他是先答應了,害我另外租了房子
但後來又說話不算話的說我自己違約無法退還訂金!
這部分我想請教各位這樣算是誰對誰錯?
房東說月底出來談,但我怕到時候又各說各話變成羅生門
這又是誰對誰錯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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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92.36
※ u055197:轉錄至看板 ask 02/23 00:58
1F:推 ChrisBear:除非租賃契約書上有出租人允許轉租 不然是違法 02/23 02:07
2F:→ ChrisBear:在出租人尚未解除雙方租賃契約前 轉租仍合法 02/23 02:08
3F:→ Eventis:依37台上6886判例見解,租賃之成立與繼續,與當事人間之信任 02/23 05:30
4F:→ Eventis:高度相關,故未得出租人同意讓與第三人時,情形較443但書文 02/23 05:31
5F:→ Eventis:義所禁止的全部轉租,違反義務之情形更為嚴重. 02/23 05:32
6F:→ Eventis:但是這個情況和一般所謂的轉租應該不太一樣,而係共同承租 02/23 05:34
7F:→ Eventis:人中的一人終止租約並由剩餘之人繼受其權利義務,對信賴基 02/23 05:35
8F:→ Eventis:礎的變更似有限,在原契約內容未變動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從你 02/23 05:37
9F:→ Eventis:與同學間內部協調處理即可,就算你們同學找第三個人來頂,名 02/23 05:38
10F:→ Eventis:義上仍可維持你們三人共同租賃,並將租賃物之一部轉租,依民 02/23 05:38
11F:→ Eventis:法443但書,除有相反之特約外,一部轉租並無不可. 02/23 05:39
12F:→ Eventis:不過不管怎麼說,錢如果是已經在房東手上了那就.....(遠目) 02/23 05:41
13F:→ Eventis:總之碰到這種問題最好是不要期望已經進人家口袋的錢會飛回 02/23 05:45
14F:→ Eventis:來,畢竟對方只要雙手一攤死不退,耗下去總是比這閒著收租的 02/23 05:48
15F:→ Eventis:職業房東吃虧. 02/23 05:48
16F:→ Eventis:至於房東曾說過什麼,若只有你跟房東兩個人自己知道,那就把 02/23 05:55
17F:→ Eventis:它當個美好的回憶,隨著夕陽落下,埋進黑歷史去吧Orz..... 02/23 05:55
18F:→ Eventis:畢竟他擺明了不認帳的話,你也拿不出什麼其它的東西證明有 02/23 05:56
19F:→ Eventis:這筆帳不是嗎? 02/23 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