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em (9m)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當庭達成和解共識之後無下文
時間Mon Feb 22 21:45:42 2010
去年2月11發生的車禍
(機車擦撞,我直行、對方突然左轉撞到我
後來開庭才知道他看到前面有鐵路警察,很緊張所以左轉想繞道走)
對方未成年(15歲)肇事逃逸,我當場報警並驗傷
在出庭前雙方無法達成和解金額共識,所以沒有撤告
3月24開庭(刑事),
與對方當庭達成和解金額共識
最後,對方被裁定訓誡
當天結束時對方家長告知身上沒有這麼多錢
要等下個月薪水下來才能賠給我
所以我就等他連絡(未簽和解書)
中間對方一直都沒聯絡,我看對方是個勞工,跟我爸爸差不多
所以也不好一直催促他,大概1~2周會打去問
對方中途曾以住院、等保險金、到外地工作等理由說明要延緩賠償
我也曾主動傳簡訊提醒他進行賠償,但最後都沒有下文
後來去年年底發現我主要聯絡他的手機被他設定成拒接
(我用另支電話打去他說不知道為什麼設定到了...)
今天打了幾通也沒接聽,讓我覺得很不愉快
雖然金額不大(8千元)
但是我不想因為他兒子未成年撞壞我的車自認倒楣(龍頭歪掉、車殼破損脫落..)
想請問現在要怎麼樣循法律途徑跟他要錢
重新從鄉鎮公所調解開始嗎?要怎麼處理?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感謝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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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159.30
1F:推 hsinyeh:調解書在哪 弄出來看看 02/22 22:05
2F:→ ninem:沒有寫調解書耶 只是雙方在法官面前當庭說好要賠8千 02/22 22:07
3F:→ ZEROTOHERO:要走民事途徑,車禍是強制調解案件,所以先調解吧. 02/23 00:20
4F:推 hcya:開庭有筆錄吧~筆錄可當作和解的證據。另,建議聲請調解前,先 02/24 18:37
5F:→ hcya:去聲請支付命令。 02/24 18:38
6F:→ hcya:對了,車禍事件要強制調解,但和解書履行事件不用吧~ 02/2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