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CHO (希望你懂...)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肇事態度不佳
時間Sat Feb 20 20:06:02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02/20 上午九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事後我媽有去驗傷 多處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警察勸說大過年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無開任何單或簽任何單 也沒作筆錄(沒留下警員資料)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早上九點在中山北路與民族西路交接口(海霸王路口)
我爸載著我媽的機車在中山北路往北的待轉區等待往北
綠燈亮了之後往前
就在這時候往東肇事機車快速的行駛經過 擦撞到我爸機車
我爸的機車失去平衡倒地 我媽也摔下機車
肇事機車駕駛也稍微失去平衡 頭回過來看一下也沒下車就繼續往前
這時同在往北待轉區的機車騎士(有留下聯絡資料)好心下來扶我媽
並且追上去要求該肇事駕駛回頭
肇事駕駛回來之後當然是一堆藉口
交通警察來了之後也如上面所說 勸說和解
我爸媽本也想說沒有出大事
拿了對方所說僅剩的一千二 留下聯絡資料(說之後醫藥費再找他)後
也沒有簽任何和解單就離開了
後來回家後我媽身體不適
到醫院檢查發現手腳多處挫傷
照X光幸好骨頭沒事 但也不知道有沒有內傷
六、問題:
回到家之後看到家人有事情 只能為她擔心 生悶氣感覺很不好
目前打算2/21日去該管區警局調閱監視錄影
但是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才對
想問的問題如下
1. 雖然我爸媽說健康沒事最重要
但像這種事情是不是應該要到警局作筆錄 才對自己有保障
2. 我爸跟我媽才是當事人 我也不能幫他們做筆錄或是幹麻
當然也不是想叫他們大賠一通 可是對方這樣推拖一堆藉口 丟個一千二
就把我們放在這邊自顧自的為家人難過
重點是他原本就這樣走了耶
這算是肇事逃逸嗎
想請問這樣我們去警局能做甚麼宣稱
或是要做責任鑑定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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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21.114
※ 編輯: HOCHO 來自: 123.192.121.114 (02/20 20:23)
1F:推 ChrisBear:其實對方當事有185-4的成立 不因嗣後被路人追回 02/20 20:48
2F:→ ChrisBear:而有所改變 本罪構成僅需行為人肇事後離開現場就已足 02/20 20:48
3F:→ ChrisBear:且主觀上知悉有人受傷 02/20 20:49
4F:→ ChrisBear:保險部分醫療費要對方汽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出 02/20 20:49
5F:推 hcya:幫忙補充一下 樓上說的185-4就是指刑法的肇事逃逸罪^^ 02/21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