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cen (Jinc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收到詐騙案件的簡易判決書
時間Fri Feb 12 20:22:53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去年底遭到詐騙用ATM匯錢出去,報案之後經過警方偵辦並且
把帳戶凍結後,過了三個月在今天收到了板橋地方法院的簡易判決。
被告(人頭帳戶名義人)供稱詐騙"當天"提款卡不見,所以被撿去用。
最後法官認定此說法不合理所以判幫助詐欺取財罪成立。
問題:
被告沒有連絡我 (他應該也不知道我的聯絡方式)
所以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要和解還是要上述還是要拖到底。
請問我需要主動提出民事告訴嗎?
我的想法是說被騙的金額大概3萬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心裡的創傷比較大),
如果對方有誠意要還錢的話,我也願意去撤銷告訴。
不過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真的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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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96.189
1F:推 depravity:妳不提法院不會主動判對方賠 02/12 21:32
2F:→ Jincen:請問一定要到被告者戶籍地的地方法院提告嗎? 02/12 23:17
3F:→ Jincen:想到自己還得請假花車馬費覺得很不爽 02/12 23:18
4F:推 depravity:妳可以向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試試看 02/12 23:33
5F:推 qtdth109:為什麼我之前報案請求先凍結詐騙者帳戶~警察只冷冷地回我 02/13 00:14
6F:→ qtdth109:說已經被領走了~凍結了也沒用~當下感覺超差...... 02/13 00:16
7F:→ augur:對賣帳戶的人期待他們還錢 機會差不多是零 02/13 00:18
8F:→ augur:民事判決是會勝訴 但被告有能力履行的機會幾乎沒有 02/13 00:20
9F:→ wangtime:我也跟原PO一樣 收到簡易判決書後 02/14 21:46
10F:→ wangtime:沒有收到法院起訴書 打去還說已經寄出很久 02/14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