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jok (小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小朋友從巷口衝出來撞到我
時間Thu Feb 11 07:06:01 2010
※ 引述《cimada (小凌在燃燒!!)》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2010/2/9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小朋友擦傷
這個部份代表小朋友有對你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的權利,或是其家人有代理小朋友對你
出過失傷害的權利。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 作筆錄
: 腳踏車被路人牽到旁邊(也被他家人牽回家)
: 我的車輛沒移動
: 不過管區叫我把車移到旁邊
這一點倒是還是還好,因為現場圖中會記錄雙方的行向,照片會拍下現場狀況及雙方
車損,筆錄中亦會記錄下雙方所陳述的案發狀況。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目前不清楚 公司車 我需要再問清楚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本人駕駛公司車,行經錦和路往中正路方向
: 錦和路為雙線
: 對方行駛車道為巷弄
: 我的方向閃黃燈
: 本人車速約莫30
: 小朋友相當快 我無法判定
: (小朋友撞到我車身的左後照鏡前一點點至左車門)
: 對方父母叫我負責腳踏車修理部份 而對方會負責我車輛板金烤漆 還有後照鏡
: 發生當下 附近店家紛紛跟警方說 小朋友出巷口非常快都不看路的
: (這部份 可能到時也不會有人出來作證 不過有必要的話 我還是會去附近店家詢問)
: 公司車左邊後照鏡 以及駕駛方向的車門,車門前方引擎蓋左邊皆有摩擦的痕跡
: 我直行駕駛無變換車道
: 六、問題:
: 因為我只換了後照鏡 公司車本身左邊就有凹痕 所以我沒打算追究
: 不過對方姑姑卻是蠻強硬態度的要我修理腳踏車部份
: 她會負責板金烤漆包含因為這次事件造成的擦傷
: 可是我不是很想為了350元的後照鏡 (工作上其實很忙)
: (我只需要換後照鏡擦傷部份 公司說沒差)
: 而耗我很多時間去處理它
: 我是該去調解嗎?
: 如要調解我該如何做?
: 我可以不理他嗎?
: 我可以到哪裡去請人家做車輛鑑定?
: (證明因這次事件車身造成的傷害(備用))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小弟建議如果只是小錢的話,你還不如直接與對方家長聯絡,帶著和解書
賠一賠算了,雖然就算路權你是對的,但是老實話,就是花時間,很傷神的。
如果你不理別人的話,對方有可能會對你提出告訴,那你所而要浪費的時間,可能會更多
。自己想看看。
警方會提供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會有鑑定會的電話,你可以去問如何申請鑑定,不過
鑑定會要花三仟元喔。另外你也可以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但是那僅供參考,
只能初步瞭解雙方所犯的過失在那裏。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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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來我家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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