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e123 (simpl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照相罰單未收到導致後面一連串的事...想請教各位...
時間Tue Feb 9 13:30:48 2010
事實經過:
這件事的起頭是 94 年 5月的事,但我到昨天去監理站換發汽車駕照才知道我有罰單未交
,且因都逾期未繳所以罰雙倍!
我在 94年 4月退伍,並馬上到台北工作,為了省錢,我都自己騎機車,在 94年 5月時,
騎經承德路時因行駛快車道被照相舉發開了一張 1800 還是 1200的單,但因為我們全家
都沒住戶籍地地址,房客也不會幫我們代收信,所以很自然的逾期沒有去繳錢,所以機車
駕照後來被註銷了,但直到昨天我才知道我機車駕照被註銷。之後因為有三次貪圖方便紅
燈右轉所以被當場開單舉發,我也都乖乖在期限內去郵局繳付,因為我知道是我自己有錯
,所以我對這三張罰單沒有怨言。但警方跟監理站事後發現我駕照被註銷,所以又加開了
我駕照註銷違規騎乘機車的單,一張 1800,因為違規三次,所以開了 3張,也都寄到我
戶籍住址,我們一樣沒人簽收,所以又跟上面情形一樣又逾期了,所以被罰了雙倍,這樣
導致總共我至少必須要繳付 12000以上。
事情就如同我以上所述,希望沒有遺漏。
問題:
因為昨天才看到新聞說很多紅單因只投遞戶籍地址關係所以有人申訴及興訟,那我也想知
道我這情形是否可以申訴,因為從頭到尾我都沒有收到那張 1800的照相罰單,而罰單就
我所了解必須要有人簽收才有效,而為了一張從頭到尾都不知道的紅單,我被註銷了駕照
以及後續的三張紅單,我真的會覺得有些冤枉,因為只要是我知道我有違規,我都不會有
怨言,也都有期限內繳納(查過監理站的紀錄,我的當場舉發紅單全都是幾乎立刻繳付)。
所以想問問板上各位先進,如果我要填具申訴單,而且為了加強我的理由充分正當性,
是否有哪些法源可引用?!
因為真的覺得很倒楣呀,我這個人從不拖紅單的,結果不但被罰了 3張 1800而且還逾期
雙倍! 懇請各位指教。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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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32.53
1F:→ jacvky:不用引用什麼法條,申訴內容只要主張你未收到罰單即可。 02/09 14:09
2F:→ jacvky:一般來說監理站會重新寄發罰單給你,再去繳就好。 02/09 14:11
3F:→ simple123:嗯~只是想說寫個條號讓承辦人員知道我也是有查資料~ @@ 02/09 17:43
4F:推 depravity:那你大概得翻報紙查看是誰下的"行政指導"查法條只會查到 02/09 17:45
5F:→ depravity:要寄到戶籍地 戶籍地要跟著人 要寄通訊地要自己改 02/09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