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fame (小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地上物是否可得補償?
時間Mon Feb 8 11:15:16 2010
事實經過:
婆家房屋土地是屬於政府的(向政府租的),而婆家是與隔壁兩家共用門牌號碼
上次討論房屋稅時聽見是不用繳房屋稅的,心裡覺得納悶為何不用繳稅?
但門牌持有人並無多繳(婆家房屋的)稅 (這樣婆家屬增建,還是違建?)
問題:
我想請問:
1.若政府收回租地,是否會給予地上物拆遷之補償?
2.因無繳房屋稅,若有給予補償,那婆家是否就得不到補償呢?
3.反之,有繳房屋稅,是否可得到補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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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98.76
1F:推 mothjack:有繳房屋稅並不一定代表是合法的建物 02/08 11:51
2F:→ sofame:那房屋稅都沒繳呢? 02/08 12:25
3F:→ depravity:會被管收 02/08 12:34
4F:→ sofame:請問管收是指房屋被收回嗎? 02/08 13:09
5F:→ yuusnow:不是 管收是抓去關 ..... 02/0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