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ilmari (也許像星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合約問題?
時間Sun Feb 7 13:33:38 2010
我們本來是整層租屋,
簽約時只有3個人跟房東簽約,
當時合約上也沒有限制幾人居住,
而且租約包含第四台的錢。
到了後來,因為有同學要上來北部工作,
所以就跟我們一起住,
但是我們很誠實,就有跟房東支會,
房東卻說,如果我們住四個人,
那他就不幫我們出第四台的錢了,
因為他覺得我們可以負擔的起。
但是我們覺得
不是我們負擔不不起,而是他這樣就違約了吧?
所以我們很想提前跟他解約
不知道他這樣是否算是違約了呢?
可以因為這原因跟他解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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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cilmari 來自: 114.42.189.123 (02/07 13:34)
1F:→ john0227:你們付了第四台費用了嗎? 看起來像是房東想修改合約內容 02/07 14:12
2F:→ john0227:如果你們不想只是不同意新約保持舊約 房東應該沒有違約 02/07 14:12
3F:推 senjor:你不同意就好了啊... 02/07 15:05
4F:→ micilmari:我們付了第四台費用了! 但我們合約沒有更改 02/07 16:36
5F:→ micilmari:我們不同意也沒用啊!房東不然就要更改合約 02/07 16:36
6F:→ micilmari:然後房租金額要提高一千元 02/07 16:36
7F:→ micilmari:而且新約他說還是不包含第四台錢 02/07 16:37
8F:→ senjor:合約要到期重簽了嗎? 02/07 17:38
9F:→ senjor:舊合約還在的同時,你可以拿第四台的錢跟房東請款啊。 02/07 17:38
10F:→ micilmari:合約還沒到期,所以我們可以拿舊約跟房東請款嗎? 02/07 17:40
11F:→ senjor:當然可以。 02/08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