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tice (月亮上的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民事庭通知書
時間Thu Feb 4 18:29:33 2010
事實經過:
由於目前借住朋友家
朋友家人都不在台灣
日前收到朋友媽媽的掛號
打開一看 才發現是民事庭通知書
但這個案件朋友媽媽並不想處理
(其實這是牽扯到遺產的問題)
問題:
因為這各原告已經利用多種訴訟
對朋友媽媽提起告訴
污告竊盜罪
這次是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
但其實收養本人已經去世
(原告是收養人的子女)
開庭時間朋友媽媽並不在台灣
她也不想處理這各事
請問這各通知書
我要怎麼處理
(是管理中心先幫忙收掛號
再通知我去拿)
感謝大家
<(_ 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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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6.141
1F:推 depravity:告知當事人 反正你們不收也會被公示送達 02/04 18:35
2F:→ depravity:她要放棄自己的答辯權益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02/04 18:35
3F:→ eatice:所以收不收 其實都無所謂嗎 02/04 18:42
4F:→ eatice:朋友是想 如果收了 立場變成成被動 是這樣嗎? 感謝 02/04 18:43
5F:推 ISP:不收不去開庭 你的立場不是變成被動 而是法院很有可能會直接照 02/04 19:41
6F:→ ISP:對方說的判(如果對方的說法合理+合法) 不是消極的不去開庭不處 02/04 19:41
7F:推 depravity:妳收了要轉達 不收有當作送到的方法(請爬文) 02/04 19:42
8F:→ ISP:裡就會當作沒發生過不存在 要自己想清楚... 02/04 19:42
9F:→ depravity:沒有當事人拒收事情就暫停這麼好康的事情 02/04 19:42
10F:→ depravity:那不就被告永遠都不收就沒事了 @@" 02/04 19:43
11F:→ eatice:感謝樓上兩位 非常感謝 02/04 19:53
12F:→ alawyer:民事不去處理,很可能會被法院認為對方主張的是對的。我個 02/05 00:13
13F:→ alawyer:人是建議,找律師諮詢一下,看有無理會的必要。 02/05 00:14
14F:→ ChrisBear:收養無效之訴 收養人之繼承人沒有資格可以提起 02/05 00:19
15F:→ ChrisBear:實務見解認為收養訴訟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繼承人不算 02/05 00:20
16F:→ ChrisBear:所以你們要提出抗辯聲明對方欠缺當事人適格 要求法院 02/05 00:21
17F:→ ChrisBear:依據民訴第249I(1)駁回起訴 02/05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