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obo (u靈ㄟ蘿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版友不實指控,可以提告嗎?
時間Wed Feb 3 10:34:37 2010
事實經過:
之前我在某版發買賣文,對商品解釋的太詳細
結果卻反而遭一些版友認為有商業廣告的嫌疑
進而在我文章的下面
噓文“
商業廣告滾開”
結果該版版主就把我的文章劣退了
問題:
對於突然遭受莫須有的罪名,實在是很生氣
請問這樣我可以控告他毀謗罪嗎?
麻煩各位版大幫我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48.58
1F:推 fatcats:你確定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被劣退的嗎?? 02/03 10:42
2F:→ fatcats:如果不是的話~~是否你也會被以同樣的理由反告呢?? 02/03 10:42
版主劣退文章會寄回並說明原因,它有清楚指明我是商業廣告
3F:→ fatcats:而且劣退是版主的權限~~公道是跟版主要不是跟法律要XD 02/03 10:44
4F:推 OAzenO:言論自由 他評論的是文章而不是評論你本身 不是生氣就毀謗 02/03 10:53
那我想請問,一些人在網路抱怨哪家餐廳很難吃、服務很差之類的,為何就被告了?
他評論的是餐點啊,也不是評論老闆,這又該如何解釋?
5F:推 roboball:這有點難 02/03 10:56
6F:推 antibailan:浪費司法資源 02/03 11:04
※ 編輯: luobo 來自: 124.12.48.58 (02/03 11:34)
7F:→ and:吃飽沒事做~~~ 02/03 11:37
8F:→ qpioi:ptt有申訴管道,你的問題不在法律,跟毀謗沒關係 02/03 11:42
9F:→ qpioi:至於抱怨餐廳難吃,那是民法的侵權問題,說來話長解釋不完 02/03 11:44
10F:→ lc301:訴訟洪流原來是這樣來的 02/03 11:55
11F:推 sausalito:你那麼想告就實際去警局說要告他 不就知道可不可以告了 02/03 12:45
12F:推 depravity:板主列退理由又沒公告怎麼可能構成誹謗 @@" 02/03 14:01
13F:推 valenci:不成立 02/03 15:04
14F:推 valenci:警察一定會受理 送檢看會不會被檢察官說你亂告 02/03 15:07
15F:推 LinHenry:要告都可以告,會不會成立罷了> 02/03 15:21
16F:推 valenci:你在什麼板發買賣文? 02/03 15:27
17F:推 solsol:要告都可以告,告成機率和誣告問題而已 02/03 15:34
18F:→ Grrrrrrrrrrr:不過就是網路上的事情,這麼認真幹麻? 02/05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