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gkangTaa (智障很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請問一件事情是否合乎法律的問題
時間Tue Feb 2 17:00:42 2010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引述《kangkangTaa (智障很忙)》之銘言:
: : 作者: kangkangTaa (智障很忙) 看板: CS_TEACHER
: : 標題: [請益] 請問一件事情是否合乎法律的問題
: : 時間: Tue Feb 2 05:12:47 2010
: : 最近被一個惡質的補習班無預警資遣
: : 結果補習班的學生打給我請我當他們家教(希望給我教,人數至少有7~9人)
: : 當然也有跟家長們談,家長也覺得ok。
: : 談話內容中並無不實敘述。
: : 不過補習班名目上是把我資遣,實質上並未提及 "解雇" ,而且契約還未終止,
: : 不知這樣的行為是否合乎法律,
: : 也想請問各位長老級人物,再碰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 : 謝謝^^
: 資遣在勞基法中
: 就是解除勞動契約
: 除非你的契約中有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
: 這麼說好了
: 如果真是資遣,那應該有資遣費,資遣生效之後
: 你就不是他的員工,自然就沒有勞動契約的問題。
補習班老闆在星期一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說明天機構全部停課
但實際上是換上新的老師,而學生在得知換老師後立即與我通電話並請我當家教
其中契約並無提到競業禁止條款(若有範本提供給我,那我會更確定,以我的認知理解的
確沒有)
在此我要提問七個問題
1. 資方還未終止契約,若一直都不中止,我是否有機會拿到資遣費以及上個月的薪水?
2. 學生找我當家教,此舉是否有違法?
3. 有家長會詢問我有關補習班的事情,我只說:"有四個老師也是瞬間消失",其中對話
並無不實,也並未誹謗補習班,但是補習班似乎想要用這個告我,請問這樣有違背法律嗎?
4. 我在補習班的薪資要如何繳稅?
5. 如果我刻意找學生以及家長聯絡,這樣做有違背法律嗎?
6. 請問若要讓契約終止,雙方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7.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必須注意哪些的問題?
最後我附上契約中第五點
甲方:補習班 乙方:我 (簽約時間2009/06/16)
五、終止契約
> 新進人員甲方約雇試用期間訓練及考核未達標準者。
> 未依教學大綱進行教學、家長聯繫、成果發表等。
> 交授學生成績未達家方所要求之成績。
> 對學生體罰以及語言暴力者。
> 違反人事管理規範中之甲方得不經預告,逕予解僱並終止契約之情事者。
> 無法配合教學方式、成績要求經會議糾正仍無法配合,甲方得不經預告,逕予解僱並終
止契約之情事者。
上述各點如致甲方受有損害時,甲方並得請求以方應負賠償責任45工作天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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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退後 才發現誰沒穿泳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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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161.234
1F:→ kangkangTaa:對了,補充一點,我沒有勞保 02/0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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