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123 (yo123)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誹謗罪
時間Mon Feb 1 23:32:15 2010
誹謗罪 刑法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問:請問私下謾罵會構成誹謗罪嗎?
就找到的文章內容看似不會
抱歉一文多發
因為被困擾很久了
本身法律常識又不是很充足
先感謝肯回答的版友了,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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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50.177.147
1F:→ Beijingman:光問這堆沒結果的東西有完沒完? 02/01 23:35
這位版友抱歉了
我也不想這麼做
但我想您一定沒有遇過在網路上被謾罵
ptt也有丟水球 / 站內信
無名留悄悄話的人吧
而對於一名剛升大一
沒出社會法律常識不足的我而言
只能在這邊發文問問了
造成您的不便.小弟在此先向您道歉
2F:→ egg1225:意圖散布於眾<===法條都講那麼明了..... 02/01 23:47
請問眾的定義?
若他向我女友說我是垃圾 / 人渣 該罪會有辦法成立嗎?
※ 編輯: yo123 來自: 110.50.177.147 (02/01 23:58)
3F:→ roboball:你可以提告阿 只是會不會成立不知道 不過每個人都有報警 02/02 00:07
4F:→ roboball:的權利 02/02 00:07
5F:推 OAzenO:眾就是不特定多數人 丟水球站內信悄悄話只有一人不是眾 02/02 00:13
6F:→ seednetdial:如果你只是想聽你自己想聽的結果,那其實可以不用來生 02/02 00:49
7F:→ seednetdial:法版,隨便找個朋友說你想聽的給你聽就好. 02/02 00:49
我沒有只想聽我想聽的結果阿
就如上面所言.我是個學生
而我總不可能這樣被騷擾一輩子吧?
所以當然想找到解決的辦法
就刑事而言.私下不犯罪
就民事而言.告了不一定會成功
由於我是學生並沒有財力可以支持我直接去告
所以當然想多了解一些.等確定一點再提告
不曉得你哪點看到我表達說我只想聽我想說的?
※ 編輯: yo123 來自: 110.50.177.147 (02/02 00:57)
8F:→ seednetdial:你聽不到你想聽的答案,就不斷刪文重PO,不就是在等一個 02/02 01:02
9F:→ seednetdial:自忌想聽的問題嗎? 02/02 01:02
10F:→ seednetdial:不曉得這種情況能不能向版主檢舉... = = 02/02 01:03
11F:→ seednetdial:坦白講,你會不會被騷擾一輩子已經跟生法版眾無關了. 02/02 01:05
12F:→ seednetdial:版眾已經就法律層面給你答案了.其它是你自己要去解決 02/02 01:05
13F:→ seednetdial:請不要再刪文重PO,濫用生法版資源了. 02/02 01:05
14F:→ seednetdial:相同的問題,你就算重PO十次,答案還是一樣. 02/02 01:06
15F:推 depravity:可以檢舉 不過要累積到被認定是亂板才違規 02/02 01:13
16F:→ seednetdial:連他自刪的那篇在內,已經重PO過3篇了.再來幾次,就可以 02/02 01:17
17F:→ seednetdial:趕上之前那位kokosan的記錄了... 02/02 01:18
18F:→ seednetdial:好,若再有過幾篇就來檢舉... = = 02/02 01:18
19F:→ Nikon1992:不太高興,剛給完建議要送出時,系統給我無法推薦的訊息 02/02 01:31
20F:→ Nikon1992:然後回文章一看,內容完全改掉,連先前的推文都刪掉... 02/02 01:32
21F:推 depravity:有被份或其他證據 可以檢舉了 02/02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