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joen (關電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停車費經催繳不繳費?
時間Mon Feb 1 14:34:47 2010
雖然這已經是古早文了,不過因為最近我才申訴過,有效
所以分享一下,苦主是我男友,但為了分享我一律簡稱「我」
我跟男友在去年九月曾經有到台北新光華商場停摩托車半小時
離開前有確認沒有收到停車繳費單,所以認為根本就沒有,也沒有放在心上
在今年的一月初,便直接收到300元的紅單
本來想氣沖沖的去交通處理裁決所去申訴的,不過我有先打個電話確認
他們告訴我應該要向台北市停管處申訴,於是我打電話先口頭做申訴
該單位的小姐便給了我一支傳真,叫我將紅單複印後寫上申訴事由再傳真過去
我是申訴當天的兩點多傳真過去的,事由如下:
1.該開單日期當日並未收到繳費單
2.並沒有收到第二次催繳單就收到了一張紅單
請問貴單位這是否合理,煩請幫忙處理謝謝
申訴當日下午四點多就接到停管處小姐的回覆,告訴我該紅單作罷
他們會再重新寄公文給我,約等待一週,公文內文告知因為二次催繳單寄到戶籍地
所以我才會沒收到,後來仔細想想是因為有搬過家,然後行照地址還是舊地址
北市停管處認為我應該負起未變更行照地址的責任,
所以要繳交一百三十塊費用(含行政費用)
註明一:很有趣的是二次通知單是板橋監理站寄發,但是紅單卻是由北市停管處寄發
對我來說,這還蠻OX的,因為板橋監理站按戶籍寄地發通知單,
北市停管處卻按照駕照地址寄發罰單.........┴─┴︵╰(‵□′╰
註明二:板橋監理站超瞎的,那個戶籍地明明就有去改,
但是換行照卻還是跑舊地址出來,駕照卻是新地址!!!
OK,既然收到公文也申訴完畢了,這一百三十塊竟然要去「松德路」或郵局匯票繳交
好險我們去松德路交,因為去了才知道,公文開錯金額了...
應該要繳交70塊錢才對.......┴─┴︵╰(‵□′╰
內心OS:真是擾民又賭爛,超煩的
※ 引述《brendas (cc)》之銘言:
: 我的情形是某個假日在大溪老街附近的停車場停車
: 大約一小時內回到停車場取車,沒看見繳費單
: 而當時附近幾輛車的擋風玻璃上也都沒有繳費單
: 遂以為當天免費停車(不求甚解+自以為是)
: 結果最近收到20元停車費+50元行政手續費的繳款單
: 因為繳費期限快到了就去繳了錢.....
: ※ 引述《jim1209 (Joba Chamberlain)》之銘言:
: : 剛剛收到一張紅單 說我3/29的停車費沒有繳納
: : 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罰款300
: : 什麼鬼阿!! 我每次停車後都有去繳阿
: : 3/29好久以前的事也忘記那天在幹嘛了
: : 而且我根本不知道催繳的事情阿!?
: : 這樣子去申訴有用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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