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osin (Erosi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跟私人買二手機車 想退車可嗎?\
時間Sun Jan 31 21:48:38 2010
※ 引述《wsxqazwsxqaz (育育育)》之銘言:
: 問題:
: 1.買到現在,我跟他並無簽任何買契約,這樣能退車嗎= =
買賣契約是不要式契約,就買賣標的物以及價金合致為成立要件,不立書面亦無妨
: 2.他故意隱瞞車況,這樣算詐欺嗎?我可以報警告他之類的嗎?
這應不符合刑法§339詐欺取財之構成要件,你要主張的應該是民法上的契約責任才是
: 3.買到現在約一個月,是得算我衰,還是說可以有法律途徑,跟他要求退車或賠償之類的
: 嗎?
依民法§354出賣人應擔保交付時物之價值或約定之通常效用無滅失減少,但減少之程度
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所以除非瑕疵無關重要、有特約排除、或買賣當時你明知有
瑕疵等情形外,車行老闆應對於物之瑕疵負擔保責任。
你可依民法§359主張解除契約(瑕疵重大,解約不會顯失公平)或減少價金。另外如果老
闆有跟你保證標的物之品質,亦可選擇不解約或減少價金,直接主張民法§360損害賠償
。但應注意,權利之主張應於瑕疵通知後六個月內或交付後5年內為之。
: 4.有好的建議可以提供嗎?目前我還沒打給他跟他說車有問題
: 想說先上來問問,醬子才有談判的基本常識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當然,這會涉及舉證責任的問題,不過也是之後的事了,你可以援引上開法條跟老闆協調
後續處理的問題。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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