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mineko (海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請問打出這樣類似的"符號"算恐嚇或公然污辱嗎?
時間Fri Jan 29 23:53:13 2010
事實經過:
比方說今天有位甲方,在別人留言板上打出 ji3ul4su3fm06ru8 n3ej; ej; 這段符號
(選字中譯:我要你全家死光光)
留言板持有人乙方花點時間猜了出來後,認為甲方有恐嚇之嫌,說自己心生畏懼
而後來甲方有寄信跟乙方多次道歉,並表明自己只是發洩情緒,沒有恐嚇意思
問題:
請問今天如果乙方要提告,有機會告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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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80.91
1F:推 wi1lyt:如果只有後面6個字又能否告成? 01/30 00:49
2F:推 depravity:就連美國知道一堆人是恐怖份子還不是抓不到 @@ 01/30 07:36
3F:→ depravity:推錯篇 01/30 07:37
4F:→ umineko:我問過律師,他是說如果乙真的沒那意思,而且誠心道歉 01/30 09:22
5F:→ umineko:之後不要再有任何動作,應該是不會有事...但還是想聽聽大家 01/30 09:23
6F:→ umineko:意見 01/30 09:23
7F:→ qwer1234:都問過律師了 那不就好了嗎? 01/3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