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q696969 (橘子果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時效取得地上權,適用於國有土地嗎?或可以購買呢?
時間Fri Jan 29 14:09:42 2010
事實經過:
我家旁邊是連著國有土地,但從我外公和叔公、伯公(叔公和伯公跟我們家沒
血緣關係,但我家的小孩都喊他們叔公、伯公)他們搬來時,就有佔用
到旁邊的國有土地(一塊三角形畸零地,土地登記是寫特定專用區),
土地已經讓叔公佔用已經約三十年了。民國73年時國家有來要回土地,
但經過協商後又說可以讓他們住到掛掉(有簽過一份切結書,但切結
書被不識字的叔公丟掉了)。現在鄉公所以管理者的身分寄公文要回土地,
說要建國家設備。
問題:
〈1〉.當初協商的結果能否作為讓叔公他繼續住下去不需搬走的依據?
〈2〉.已經佔用三十年了,能否要求買下或租用呢?至少讓叔公可以安
享晚年,不用連一個棲身的地方都沒有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見解,如有不足之處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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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62.205
1F:推 ZEROTOHERO:1.如果找的到協商的證據的話,可以!2.租用或買下可以去 01/29 14:33
2F:→ ZEROTOHERO:談談看,但是結果就難說了! 01/29 14:34
3F:推 roye147:國有地不能時效取得 所以只能以公所與你們的契約為依據 01/31 03:45
4F:→ roye147:作為占有權源 01/31 03:47
5F:推 sindyevil: 叔公還記得當時跟公所簽的書面內容嗎? 02/01 14:04